政府中藥材販售新令 中醫藥團體力挺

衛福部3月公告中藥材販售解釋令,引發藥師不滿。中醫藥團體2日舉行誓師大會,力挺衛福部新政策。
衛生福利部3月18日公告,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開放中藥或藥學相關科系畢業生修畢中藥核心課程,且實習一年以上即可登記為中藥商。」此舉引發藥師公會不滿,藥師團體質疑,這形同「誰都能賣中藥」,將在4日集結上千人上凱道。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中藥同業公會全聯會2日舉行中醫藥界聯合誓師大會,力挺衛福部中藥材管理政策人才多元產業升級。中醫師公會全聯會中執會執行長蘇守毅表示,台灣先有中藥店後才發展出中醫。早期的中藥店不僅傳承文化,甚至自行製造單方、散劑等藥品,但隨著法令限制,這些技術逐漸被剝奪,傳統文化出現斷層。中藥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謝慶堂提到,近年中藥商數量急遽下降,10年前還有1萬1千多家,去年僅剩7千多家,中藥的價值早已不限於傳統處方,而是進入飲食保健、美學養生等領域。
中國醫藥大學中藥資源學系教授郭昭麟表示,新政策能夠達到中醫師、中藥師及民眾三贏,可說是中藥產業的2.0。該系校友林秉為向《大紀元時報》表示,以往學弟妹畢業後沒有明確出路,只能去藥廠當業務,有些人甚至選擇重考藥學系或後中醫系。現在修完特定課程並在中藥商實務一年就可申請執照,也能經營中藥坊或青草藥批發。中藥學系學生完整學習中藥知識,藥學系學生是中西藥並學,政府只是開了一條新的道路,為中藥產業注入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