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挖角 善用保險規劃 為企業「留才」

公勝保險經紀人台北業務 中心經理甘雪卿。(公勝保經提供)
公勝保險經紀人台北業務 中心經理甘雪卿。(公勝保經提供)

文/張育華

當全球產業進入資訊化、虛擬的高端科技的競爭,搶人、獵才的浪潮席捲全球,一步未跟上,企業有可能隨著浪潮而被吞噬,如十年前打出「科技始終來自人性」的手機龍頭NOKIA ,錯估情勢,被比它更了解人性的賈伯斯打敗,在iPhone發表後遠遠被抛離手機市場。

如何在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抓住人心,大老闆們面臨比以往更艱難的課題,有廠商打出求才額度「無上限」的口號,積極延攬專業人才,保險業者更順勢推出企業保險-留才規劃,提供一個更新的留才選項!

以優厚的「退休儲蓄」 留住將才

過去通常以股票、現金分紅,或是高額的久任獎金來留人,其實企業家還有其他更積極有效的選項,不妨委託專業的保險經紀人規劃「留才計畫」,提供退休養老、還本等儲蓄型的保險商品,作為員工長久效力公司的優厚福利。

公勝台北業務中心經理甘雪卿表示,「留才計畫」是一種相當新穎的保險產品,由企業管理者委託保險經紀人進行規劃一份由老闆提撥保費、被保險人為核心員工、受益人為員工家屬的保單,保單正式生效、完全屬於員工。

留才保險的規劃,保險公司將同時聘請律師,依據勞資雙方的約定研擬協議書。一般而言,協議書中會有勞資協議的年限、保險期限,如員工要在公司工作幾年或到幾歲;同時明定若員工違背對公司的承諾,或者出現重大過錯而遭解聘時,保單的失效條件與後續處理辦法,以保障雙方權益等條款。

留才對象 偏重高階、技術人員

因應產業大環境的變動,企業需要仰賴優質人力的創新、改革,眾多經營者普遍意識到「人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他們知道如果沒有把人才留住,未來可能會有兩種情況發生,一種是核心員工被同業挖角,提高對手的競爭力,第二種是員工具備相關技術,出去開業,成為自己的競爭對手。與其如此,經營者通常會選擇與優秀的員工談條件,讓他為企業效力,而能否提供員工更優惠的福利,將決定核心人力的去留與持久的工作動力。

甘雪卿指出,留才對象由老闆決定,包括公司的高階經理人、掌握重要生產技術的工作人員、高科技業的研發人員,另外,重要的業務部門,因為掌握客戶的來源,公司所有訂單命脈的來源,也會成為公司留才規劃的對象。目前這些提出留才計畫的公司,皆具備「員工生產力高」的特點。

另外就是經營方向的決策者,如外商公司聘請執行業務的執行長,若CEO是外籍人士,他們一般不具備中華民國的國民身份,沒有我國提供的任何福利,甚至連保險或全民健保都沒有,退休後拿不到政府強制的社會保險、勞退金等,因此,公司若想借用其長才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收益,通常會為其量身訂做退休規劃,加碼提供令人不捨得放棄的優惠。

規劃留才保險 要選對保險經紀人

留才計畫不像一般的保單,市面上沒有現成的商品,而是需要保險顧問按照老闆跟員工的協議量身訂做。甘雪卿以菜餚巧妙比喻:「餐廳的獨家的菜單,沒有比較、比價及參考的空間,全憑廚師深厚的功夫,對食材的認知,從採買到搭配,為客人炒出這樣的一道菜。」

不過與上述例子不同的是,由於留才保險的規劃與組合,甚至協議書的擬定涉及的面向相當廣泛,保險顧問必須同時具備會計、法律等相關背景,並熟悉企業型態,經驗豐富,才能挑選組合符合客戶所需的產品,確保支付保單費用的老闆,權益是受到完善保障的。所以企業留才的保險規劃,對保險從業人員算是難度比較高的項目。

留才又節稅 一舉多得

甘雪卿表示,為核心人才投保不僅能做為員工的福利,還能兼具節稅的功能。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第5、6款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的團體壽險保險費,每人每月在新台幣2千元以內,均可核實認定從營業所得額中扣除,且不視為被保險員工的薪資所得,產生節稅功能。

購買留才保險 專家的三項提醒:

公勝保險經紀人台北業務

中心經理甘雪卿

1. 確認留才對象的忠誠度

2. 找到專業的壽險顧問

3. 不定期審視合約內容、保留調整彈性

 企業留才 增額型保單保價高

文/耿豫仙

以「保險」作為留才規劃的工具,不但可凝聚向心力,保單價值金會與在公司的年資成正比成長,這樣的操作方式也逐漸受到企業界的認同。不過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執行副總經理陳德成表示,國內有豐富經驗可規劃組合各類保險、打造專屬留才計畫的保險顧問並不多。

分紅分股等也都是企業留人的手法之一,但「贈禮無法增值」,誘因不大,對員工的「約束」就小;而中小企業單靠勞保提撥6%退休金,只能滿足一般員工,對公司營運業績有正面積分的人才則需有另一套做法。

台中公勝業務經理黃國仲指出,若企業為留住人才,以「增額型」或「投資型」的保單保價高,家屬的保障也高,不但可留人,保險還可列為公司費用抵扣營業稅,值得企業思考永續經營的做法。

不過,以保險當作留才的工具,除基本的保單條款固定外,每個人的條件不同,契約期限、是否可轉換等,都有配套措施,保險不能一概通用。

陳德成舉例,一家公司可能會為好幾個人才統一購買一張保單,被保險人就會有兩個以上,所以會有一般通用的條款,如65歲退休可領到2千萬元為留才終極目標,當然年紀輕的員工會比年長的分攤的時間要長。

但若做了5年提前與公司解約,只能拿到1/5,但該君必需賠償另4/5未能履行的保單價值金,讓這張被保險人包含其他人的保單的保障不需因此中斷,繼續下去。

離職同仁帶走的部分,轉為「個人」保險繼續繳交保費;此外,若保單為20年期,繳滿時尚未屆臨退休年齡,被保險人可提前擁有這筆退休金,也可不再受合約的約束。

健全營運 股東互保 可防撤資風險

文/張育華

公司要穩定發展,除了重視人才,規劃留才計畫外,更要有充足的資金支撐。公勝台北業務中心經理甘雪卿建議,在合夥的股東制度下,避免股東臨時撤資、意外導致股東家屬抽資,影響公司營運,可透過股東互保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舉例來說,A、B、C三位股東合資成立公司,當其中一位因為個人因素,如:移民或身體不適計畫提前退休等因素而提出撤資,或者身故家屬可能變賣股權,此時若其他股東無法籌措現金取得股權,股權因而流入他人之手,對公司將產生經營上的隱憂。

股東互保的操作模式為,以公司出資為要保人,為A、B、C君同時投保,三人分別列為被保險人,受益人分別為其餘二位股東。萬一股東A或家屬撤資後,保險公司即會理賠A君的股份,避免不具相關背景的股東A家屬介入營運決策,同時維持公司的穩定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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