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打房 兩權相害取其輕
抑制炒房,政府釋出政策打房,但搞不懂沒人怪你,繳太多沒人退你!不過記得「兩權相害取其輕」,在合法的範圍節稅,也可算是明智之舉。
僑茂不動產商仲部副總蔡文中舉一案例,一對夫妻想賣房,房子土地在太太名下,房子登記先生的名字,為能享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土地代書建議將舊房的土地與房過在同一人名下,買新房時也使用同一人買,買與賣,就可省下土地增值稅。蔡文中表示,約可省下土增稅100多萬。
但這個案例中,代書卻忘了奢侈稅,7千萬元的新房子要繳奢侈稅15%、1,050萬元。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尙未施行前,房子的土地與建物可以分別登記,條例上路後,建物與土地要在同一人名下。
「兩權相害取其輕」,選擇繳稅最少的方案解套。蔡文中表示,上述案例回正的辦法,先將土地與建物重新登記,土地、建物同樣以9/10過給先生,1/10留給太太,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條件要求。這樣一來土增稅雖然沒辦法退,但奢侈稅省下7、800萬元,舊屋也賣到不錯的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