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高保費低 公勝醫責險擴大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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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耿豫仙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10年醫師投保醫師責任險為6,148件,每件平均保費為1萬772元,以目前國內15家銷售醫師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換算,每家平均承保件數409件,全年度保費收入約440萬元。以上述初略計算,各家投保金額限制在250~400萬元以下收支勉強平衡,但絕不夠支應千萬以上的賠償金。

有鑑於國內各家投保額度過低,除外責任多,不足以因應國內執業風險較高的科別,公勝保險經紀人選擇華南產物引進的國際級醫療過失險,承保範圍較傳統醫責險廣泛,單一醫療事故最高理賠1,500萬元,一年總賠償金可達3千萬,理賠的條件明確及合理,可分擔醫師所承受的風險。

公勝保險經紀人台中業務中心經理黃玉珊表示,在國內醫責險投保人數低,投保的氛圍尚未成熟時,在經營利潤考量下,一般保險公司設定的理賠條件過於嚴苛,且多半不願意提高保險額度。

華南醫責險的特色:一、保險金額高,保費相對繳得少。保額高能轉嫁醫師的賠償風險,適合高風險科別如婦產科、整形美容外科、急重症科等。二、有專業團隊協助醫師促進醫療溝通、調解與談判,降低醫師出庭(民事或刑事)的機率與負擔,讓醫師專心執業。

專業團隊調解 降低訴訟

黃玉珊分析,面臨醫療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委派理賠人員處理,但這種耗時費力的協商溝通工作,通常需要無數次奔波往返,且理賠人員通常不是單一專責窗口,無法完全投入,若不能達成和解,且保險公司不容易證明醫師有明確過失責任下,案子有可能馬上轉法院,由法院做最後的判賠。

而公勝推薦華南醫療過失險,保單會委請專業、公正的第三方民間單位負責調解仲裁工作。參考過去相關的理賠案件,諮詢醫療、法律等專業的意見,與病方耐心的溝通,用時間爭取最大的和解空間,避免訴訟。

職業風險高 婦產科醫師10年僅增5人

2013年全台婦產科醫師共2千多人,10年來只增加5位。婦產科與低薪的麻醉科,在執業風險等級被列為「戊類」的高風險科別,醫責險保費「高人一等」。

以單一醫療事故100萬保額為例,甲類科別一年保費約7千元,乙類約2萬元,而戊類的婦產科或麻醉科約需要4萬5千元~5萬9千元。公勝推選的華南醫療過失險,單一醫療事故250萬保額的醫責險,婦產科每年僅繳約4萬元。

國內醫責險主要承保醫師直接過失行為,導致病人體傷、死亡或致殘才會理賠,公勝推選的醫療過失險保障醫師或其代理人,因專業過失行為導致病人損害而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及抗辯費用等,不限診療,保障範圍擴大。

此外,團隊的醫療行為,如整形美容外科診所,一名護理諮詢師的口誤、輔助校正醫療儀器不當,導致醫師或後續的判斷錯誤而造成醫療糾紛,病方通常會控告醫療團隊與診所負責人,這種連帶的責任,華南的醫療過失險也包括在內。

黃玉珊提醒,醫師在參加投保時,有義務告知過去投保的紀錄,告知是否發生過醫療事故、處理的情況等,若常發生醫療事故,又提不出改善計畫,也可能被保險公司拒保。

醫責險當靠山 救人心不懼

曾因收治台北邱小妹妹「人球事件」而聲名大噪的台中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在「人球事件」後半年,醫治另一件車禍事件患者,引發家屬爭議提出控告,2012年被法院判決醫療疏失,判賠3,341萬元,其結果令醫界譁然、聲援。不到一年,李明鍾角色互換,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醫療責任險也再次受到重視。

據報導,台灣的醫療糾紛事件自1986年的145件,到2011年547件,25年來共7,726件,八成為刑事訴訟案件;也有媒體以衛生署醫事鑑定小組的統計分析,2009~2011年的醫療糾紛每年平均534件,換言之,全台每天至少有一名醫師被告,且一審定罪率24.5%。雖然上述數據被法務部駁斥,但糾紛案件快速上升,使醫師有如驚弓之鳥,人人自危並不誇張。

台灣醫社社長郭正典曾以:「樹上一群鳥,被獵人打死一隻,剩幾隻?」的灰色笑話比喻台灣的醫療環境惡化。醫療糾紛讓許多醫師淪為「到法院上班」,醫師們紛紛退到風險較低的科別或轉業。演變為打死一隻,群鳥皆散,醫院內、外、婦、兒科找不到醫生,四大皆空的困境。

醫勞盟曾以「造成國內五大皆空(含急診)的原因為何?」對全台360位醫師會員做調查,結果263票同時勾選「醫療疏失以刑事論處」、「法院判決天價金額賠償金」,為五大皆空最主要原因。

公勝保險經紀人台中業務中心經理黃玉珊表示,醫療體系惡化、人才外流,醫院四大皆空,醫病關係緊張也非病患之福。醫師走在鋼索上行醫,提心吊膽,嚴重打擊台灣醫療技術的提升。

黃玉珊補充,3千萬賠償金可能使一名醫師累積一輩子的資產化為烏有,並可能同時斷送前途。即使轉至熱門的醫美,也避免不了醫療糾紛的風險。若醫師有風險管理的概念,做好風險轉嫁,可減輕一半以上的負擔。

保額低 不足因應天價賠償金

不過,國內醫療責件險投保率偏低,黃玉珊分析兩大關鍵原因:一、投保額度太低,無法保障可能面臨的天價賠償金;二、若醫病兩造無法達成和解,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民事、刑事),3~5年都是正常,甚至有高達10年,嚴重影響醫師執業的時間與情緒,黃玉珊表示,醫師並不希望花太多時間處理病方的情緒、賠償或訴訟的程序。所以目前保險公司提供的醫責險有侷限性,對醫師的實質幫助不大,醫責險投保率自然就低。

再加上執行醫療行為風險較高的科別如婦產科、外科、骨科、整形外科、麻醉科、急診科等,醫療風險系數相較其他科別高,有保險公司針對特定科別提供最高投保上限250~500萬,甚至有保險公司會針對特定科別拒絕承保。以目前出現3千萬元以上、天價的賠償金,根本無法真正轉嫁醫師可能面臨的醫療風險。

依據保發中心的統計觀察,2010年醫師投保醫師責任險為6,148件,但執業西醫師就有4萬名,顯示醫師投保率不足,危機意識仍需加強。

良性溝通 改善醫病關係

2005年邱小妹妹「人球案」判決,台北地方法院曾引用日劇中的對白,「法庭不是譴責醫師的地方,而是讓醫療進步的地方,醫師擔心過度,就無法使醫療進步...」。

前醫事法律學會理事長黃清濱是少數早期執業醫師又進修醫事法的醫師/律師,成立事務所前3年,承接400多件案子,與醫療糾紛有關就占140件。他認為,讓醫師執業沒有恐懼,病患的權益才能受到保障。而改善醫病對立關係先改善態度,良性溝通、大事化小,是減少糾紛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醫療責任險比較
  傳統醫責險 華南產物醫療過失險(國際等級)
最高投保萬金額 500萬元 1,500萬元(加註「保額自動復效條款」,一年最高可理賠達3,000萬元)
投保保障 醫師個人直接醫療行為。 醫師或代理人專業過失行為之法律賠償及抗辯費,不限診療。或醫師及院方的連帶責任。
理賠 理賠人員協調,缺乏時間交涉。 金額談不攏,交由法院判賠。 專業團隊協調,有時間與病方交涉。降低訴訟機率。
承保區域 台灣 台灣
資料來源:採訪 製表:耿豫仙

 

常見的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的種類 引起醫療糾紛的原因
醫療不當 服務不週、態度不佳所引起
診療錯誤 收費過高或家屬不滿收費所引起
延誤治療 不明第三人之行為而導致就診治療所引起
延誤轉診 診斷過程未詳為告知所引起
用藥不當 誤診、漏診所引起
手術不當 不滿意醫療程序所引起
急救不當 醫療或手術有疏失不當之處所引起
護理不週 醫病關係信賴不足所引起
資料來源: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製表:耿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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