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案無人證物證 如何水落石出?

在宋代官場中,錢若水(字澹成,一字長卿)是一位深受讚譽的廉官、良臣。若水幼年時就聰明穎悟,十歲能作文章。華山隱士陳摶(希夷先生)見到若水,曾對他說:「子神清,可以學道;不然,當富貴,但忌太速爾。」可以推想錢若水當是有修道根基之人。
錢若水在宋太宗雍熙年中舉進士,授官同州觀察推官;《宋史》稱他「聽決明允,郡治賴之」,即讚他聽審判案清明公正,是為州郡政務的梁柱。本文就從一個實際案例來看他是怎樣破案,讓一個沒有人證、物證的迷案,水落石出,救下數人生命,同時化解了一家人的滅門之禍;真相大白之後,他又是怎樣推辭不居功的?
明查暗訪 化解滅門禍端
錢若水擔任同州推官的時候,知州個性急躁又偏執,常常依據自己的主觀臆斷急急處理獄案,結果往往不公不當。錢若水經常極力爭辯,試圖勸阻,但多數情況下無法改變知州的決定。他常對同僚苦笑說:「我只是在這裡陪著贖罪罷了。」結果往往如他所料,那些知州錯誤的決定果然都被朝廷或上級駁回。知州雖然抱愧贖罪,不過,事後依然故我,這樣的情況一再發生。
有一次,一個富人家中的年幼丫鬟逃跑失蹤了,富人家找不到人,丫鬟的父母便到州府控告。知州命令辦案的錄事(相當於書記官)負責偵辦、審判。但這位錄事曾向這富家借錢未果,懷恨在心,竟誣陷這一家父子合謀殺害丫鬟,將屍體丟進水裡。由於找不到屍體,案件中的人有的被當作主謀,有的當從犯,都加重罪名面臨死刑。
富家父子在刑訊逼供下,受不住棒棍加身,就承認自己犯下罪行。一件失蹤案就這樣成了刑案,作成完備的文字紀錄案件,呈報給州官。覆審時都沒有翻供的,一時所有人都認為案情屬實,唯有錢若水對此案保持懷疑態度。他暫緩結案,把案子留置數日不處理。
錄事知道後,跑到錢若水辦公室裡,怒沖沖的罵他:「你是不是收了富家的錢,想讓他們逃過死刑?」錢若水只是笑著說:「現在有好幾個人可能會被判死刑,難道不值得我將案件留置幾日,好好看看案情嗎?」
錢若水擱下案子近十天,知州多次催促他結案,他也一直沒有動作,大家都覺得奇怪。突然有一天,錢若水私下拜訪知州府第,請他屏退左右,私下低聲說道:「我之所以遲遲不結案,是因為我暗中派人四處查找丫鬟的下落,如今已經找到她了。」
知州聽了大吃一驚,問:「人在哪?」錢若水隨即把丫鬟暗中送往知州府第。
知州讓丫鬟藏在簾後,召來她的父母。知州從簾後問道:「你們現在見到女兒,還認得嗎?」兩人答道:「怎會不認得?她是我們的女兒呀!」於是知州從簾後將丫鬟推出讓他們認,丫鬟父母一見到她痛哭失聲,說:「就是她!」
不居功 不收謝
丫鬟找回來了,知州下令釋放被誣陷的富家父子。他們出獄後不肯離去,痛哭失聲說道:「若不是大人救命,我們全家早已滅門!」知州說:「你們應該感謝的是推官錢若水,不是我。」於是富家立刻趕到錢若水的廳事找他當面感謝,但錢若水把門關上不讓他們進來,說:「這是知州查出來的!」富家父子進不得門,就繞著牆哭,感激錢若水的恩情,甚至散盡家產供齋請僧人為他祈福。
知州對於錢若水能為無辜者洗刷冤屈,救下數人的命,十分感佩,打算上奏朝廷為他表功。但錢若水堅決推辭,說道:「我但求獄政行公道、正人心,不讓無辜者枉死罷了,求功不是我的本意。再說,如果朝廷真為我表功,那麼錄事該怎麼處置呢?」知州感歎說:「你這樣的胸懷,更是世間人難及!」
後來,那位錄事親自拜訪錢若水,表示自己的愧意,叩頭請罪。錢若水說:「獄案真相本就難知,你也只是偶爾失誤,何必謝罪呢!」從此,遠近順服,人人稱讚錢若水。
不久,宋太宗聽聞此事,立即破格提拔進用錢若水,二年內將他從幕僚職位升任為知制誥(專掌起草詔書),五年內升任為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掌握軍政大權)。錢若水奉詔修《太宗實錄》,他引進四名同僚共同完成80卷的實錄,真宗「覽書流涕」。後來他又奉詔重修《太祖實錄》,他的剛正結合了史筆,作了傑出的表現。
錢若水剛正不阿的風骨,明察秋毫的睿智和慈善胸懷,為世人稱道。更可貴的是他不居功、不受祿,體現了真正士大夫的風骨,與狄仁傑、包拯等歷史人物一樣,為後世所敬仰。(《宋史‧列傳第二十五》,宋 李元綱《厚德錄‧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