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中國桃膠聲稱養顏美容 高市:最高罰200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查獲,網路購物平台有賣家販售中國「桃膠」,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藥品販賣相關規定,依法可處3~200萬元罰鍰。「桃膠」被列為中藥管理,需具備藥商資格才可實體販售。
衛生局日前在網購平台蝦皮發現,有賣家公然販售中國製桃膠,外包裝標示具「消暑、美容功效、潤心潤肺」等療效,藉此吸引民眾購買。
衛生局指出,「桃膠」是從桃樹的樹皮中分泌出的天然樹脂,主要成分為多醣體,約占80%~85%,烹煮後呈現黏稠狀,民眾大多誤以為其含有豐富膠原蛋白,具有養顏美容功效,以為像白木耳一樣屬於平民燕窩,吃了可以養生,但桃膠實際上卻是中藥材,具有活血祛瘀等效用,且非屬衛福部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
衛生局表示,衛福部食藥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上,桃膠之標示為「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並備註「未經確認其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民眾若不具藥商資格,依法不得於網路等通路任意販售桃膠。
衛生局提醒,「桃膠」不得於網路、一般商家或電視購物頻道等通路販售,民眾也不應從來路不明的管道購買。該賣家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藥品販賣相關規定,依法可裁處3萬~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