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午餐專法未訂定 監委要求教育部改進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監委田秋堇、蔡崇義27日表示,教育部未能落實對學校午餐餐點內容之把關,影響學童健康發展,且迄今仍未訂定學校午餐專法,要求教育部檢討改進。監委調查發現,教育部雖已訂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我國各級學校仍多有供應餐點未符合,甚有供餐熱量超標、供應水果類及乳品類食品份量不足,或提供炸物及魚肉類半成品次數過多等情發生。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允宜落實對學校午餐內容之把關,督導各級學校提供學生適切均衡之午餐,以利學生健康發展。

監委表示,我國迄今仍無學校午餐專法,學校午餐管理事項分別規範於不同法令規章,缺乏全國一致性之作法。以學校午餐費用為例,各縣市補助午餐金額及學生餐費皆不相同,針對食材費用占餐費比率亦無強制規範,不但影響學生用餐品質,亦造成學生權益不平等。

監委指出,依教育部現行規定,僅供餐班級40班以上並設有校園廚房之學校,需聘任校園營養師,以致未滿40班之學校多無營養師,需仰賴他校營養師支援,影響學生營養及食安教育權益。

監委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經多年倡議,目前仍處草案階段,教育部針對我國學校營養師人數編制及工作內容,均應研謀積極措施,以利學校午餐業務執行及校園食育教育推動,照顧學童營養健康。

監委強調,《食農教育法》已於111年通過,為強化學生食育素養,教育部及農業部允宜跨部會協同合作,並整合相關資源,以落實學校場域飲食、營養及食農教育之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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