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效果有限? 專家:囤房稅推動應有配套
為解決臺灣年輕人住房問題,各地方政府跟進修正囤房稅差別稅率,希望囤房大戶因持有成本增加而釋出房屋,預計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實施。不過,學者認為,現在將5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稅訂為3.6%,打擊力道恐怕還是有限,未來配套可以把全國歸戶納入考量。至於囤房稅是否會完全轉嫁到房租上,仍由供需情況而定。
所謂囤房稅,要追溯到政府2014年修正的《房屋稅條例》,限定「自住」房屋最多3戶,稅率維持1.2%,而第4戶開始則為「非自住」房屋,稅率從1.5%至3.6%不等,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設計課徵方式。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臺灣持有非自住房屋的人數為33.6萬人,囤房族人數每年不斷攀升,2021年11月達50.2萬人,每年平均成長7%。
目前已實施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的縣市,包括臺北市、臺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而去年底陸續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臺中市及高雄市,表態最快在今年7月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對《大紀元時報》表示,現在看來囤房稅效果可能有限,主要在於地方政府設定的差別稅率相對溫和,以高雄為例,非自住第4戶起課徵3.6%稅率,但臺北第3戶起稅率就達3.6%,力道有明顯的落差。
張金鶚認為,臺灣目前課稅的稅基,房屋稅是依據房屋評定現值,地價稅則是公告地價,兩者與實際市場價格有脫鉤,就會造成稅基過低的問題。他坦言,稅基調整的主動權在地方政府手中,可能有建商或民代施壓,中央應考量訂定統一標準。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研究員暨總監劉佩真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指出,囤房稅未來的配套措施,應考量全國家庭總歸戶,若以一家四口為例,每人各有1房,其實都不會有囤房稅,但以戶數計算就等於有4房,屆時才會被課徵到。
劉佩真表示,根據統計,全國持有3戶以上的比例,在沒有歸戶前只有8.67%,如果全數歸戶,預計比例將拉高到28%,課稅效果才會比較明顯;現行只有囤房稅率上修,讓持有成本變高,未來可能有不少民眾會把房屋分給伴侶或小孩來避稅。
租稅轉嫁應視供需而論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對《大紀元時報》說,有錢人因為口袋深,承受能力比一般租屋族強,所以租稅轉嫁是很常見的市場現象。
何世昌進一步說明,假設一間房屋一年增加2萬元的囤房稅,房東只要每月增加2千元的房租,等於一年就增加2.4萬元,因為多收的租金超過付出的囤房稅,租稅轉嫁率反而超過100%;一旦投資報酬率提高,民眾藉著囤房稅題材拉抬租金、賺得更多,市場就不見得會釋出房屋。
不過,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經《大紀元時報》電訪認為,囤房稅是否會轉嫁到房客,還是得看各地區的供需狀況而定。
以學校為例,若附近的屋源全部掌握在同一個囤房客手中,等於獨占這片的租屋市場,但眾所皆知,學生在學校附近的租屋需求相當高,時常有供不應求的情況,房東比較容易將囤房稅轉嫁到租金上;可是淡水環境又不一樣,因為蓋了很多房屋,加上淡江大學人數較少,轉嫁就不太容易。
資金氾濫是推升房價的成因
從全球疫情開始以來,臺商在中國的供應鏈就開始陸續回流臺灣,章定煊表示,在資金氾濫的情況下,錢沒地方放還是會考量購屋,而政府的貨幣政策其實也面臨兩難,為了刺激經濟成長需要讓貨幣寬鬆,但這剛好會讓餘裕資金流到不動產中,目前想兼顧經濟成長,又不希望房價上漲,兩件事情本身就是悖逆的。
展望今年房市,章定煊指出,未來仍需要觀察後續3個面向,首先,政府針對賣短約的紅單客,是否有辦法讓他們斷頭殺出;其次,在央行貸款成數調降後,中小型建商因為需要資金周轉,不會去囤房囤地,看會不會因為今年量縮而斷頭;最後,應密切關注立法院是否會通過更強力的囤房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