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修法 財部:先檢視六都新竹成效
財政部日前承諾,將啟動囤房稅修法評估,並預計在2月初交卷。財政部3日表示,初步傾向先檢視六都、新竹縣市實施囤房稅的成效,若既有機制真的不足,才有修法的必要。
為抑制臺灣房價上揚,多名立委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主張改為全國歸戶,各地將統一按囤房戶數課徵差別稅率,並拉高3.6%稅率上限,加重既有「囤房稅」負擔,財政部曾允諾2月初會提出修法評估報告。
不過,有消息傳出財政部目前已初步定調,暫不推動囤房稅修法。財政部3日回應,目前六都、新竹縣市均表態實施囤房稅的差別稅率,將先行觀察實施成效,各地因地制宜、在既有機制下做調整,若有足夠成效,就沒有再修法的必要。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根據向各地方政府搜集的意見,除了臺北市以外,其他縣市都認為沒有拉高囤房稅稅率上限3.6%的必要,全體也反對改採全國歸戶,避免於稽徵實務中,遇到可能的極大困擾。
針對非自住房屋,財政部表示,現在就有囤房稅機制,地方政府在1.5%-3.6%的稅率區間,可以自行因應需求設計課徵方式。
財政部指出,先前只有臺北、臺南修法,根據囤房戶數多寡課徵差別稅率,也樂見去年底以來,包括高雄、新北、桃園、臺中及新竹縣市在內,均表態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修法,7月跟進施行差別稅率,以有效運用既有囤房稅機制。
至於臺北市已動用囤房稅最高課徵稅率3.6%,財政部認為,若既有力道不足夠,也能透過《地方稅法通則》賦予權限,加重課徵30%,稅率效果即拉高到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