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投資炒作 高雄將推囤房稅
國內部分房地產價格近期持續飆漲,使囤房稅議題備受關注。高雄市長陳其邁24日強調,「房屋是用來居住,而不是用來囤積炒作」,高雄市將推動囤房稅並採差別稅率,相關辦法預計在議會本會期或今年底前送至議會審議。
財政部23日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等8個房價顯著波動縣市的稽徵機關開會,並建議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即囤房稅)。目前臺北市已實施、臺南市將於明年實行,其餘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市也表明,將「努力跟進」訂定囤房稅率。
陳其邁24日在高雄市議會受訪時表示,高雄市會推動囤房稅,因為房屋是用來居住使用,不是用來囤積炒作,在《房屋稅條例》規定範圍內,地方政府對房屋稅有調整空間,立法程序須經過市政會議與議會,並以自治條例方式處理。
陳其邁說,囤房稅有三項原則,包括居住正義、不影響自住房屋、不造成房東把稅率或負擔轉嫁給房客來處理。他說,高雄市目前有106萬戶房屋,非自用住宅約8.4萬戶。為落實居住正義,除了未來會推動囤房稅,也會推出1.05萬戶社會住宅,並加強查緝紅單炒作。
他強調,在辦理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方面,也會持續加強,讓年輕人居住可以獲得保障,「不僅是租屋能夠降低,也應該要有合理的房價」。簡單來說,住屋為消費財,不是炒作投資之用。
至於囤房稅的自治條例?陳其邁表示,在議會本會期或今年底前,相關條例的修法訂定就會送到議會審議,「讓每個人都有合理的房價,這個是至關重要的」。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則指出,儘管台積電宣布進駐高雄,導致高雄楠梓與鄰近地區房價上揚,但以六都的房價所得比來說,除了桃園以外,高雄並不算高,目前要課稅是非自用住宅的8.4萬戶。陳勇勝說,初估高雄市囤房稅方案,可能會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戶以上訂定差別稅率,但稅率多少仍有待評估。
此外,針對全國各地方縣市提高囤房稅率1.5%到3.6%的上下限,財政部已發函書面調查各縣市的看法與意見,預計在26日回覆。截至目前為止,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縣市尚未提出具體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