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修法保陸配參政 台灣基進:擴權違憲
國民黨2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國籍法》修法,主張「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對此,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21日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未在台設籍滿十年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此一規定並未涉及「國籍之認定」,僅僅只規範原籍中國人士的參選條件。
王興煥強調,公職人員的雙重國籍爭議,只能依據《國籍法》第20條「擔任民選公職,一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規範,原籍中國人士若符合資格並順利當選,仍須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兩部法律並無衝突。
王興煥批評,國民黨若修法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排除《國籍法》適用,完全逾越《憲法增修條文》的授權範圍,不只完全違背法理常識,而且擴權違憲。
內政部主張依《國籍法》規定,陸籍配偶若要擔任民選公職,必須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構成陸配參政權實質已死。
邱垂正:需要更多社會共識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1日表示,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國籍法》要求擔任公職者必須在就職日起一年內放棄外國籍,這不僅僅是針對對岸,若來自阿根廷等國家不能放棄國籍的人符合資格要在台參政,也會受到同樣限制。
國民黨黨團日前表示,擬將透過修法保障陸配等原陸籍人士在台參政權。對此,邱垂正認為,陸配等原陸籍人士應考試、服公職沒有問題;但若要擔任民選公職,內政部主管《國籍法》,陸委會主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任何修法都必須有更多的社會討論及共識,《國籍法》要求民選公職不得具雙重國籍,「我們尊重內政部的解釋」。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坦言,目前來說陸配在台參政權實質已是死亡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