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同理心vs.法律規範 社會心理學者談北捷「優先席衝突」

北捷「優先席衝突事件」反映的不只是個人行為的偏差,而是深層的群體心理與社會互動機制。首先,社會角色期待是衝突的核心。
年長者長期被社會灌輸「應受尊重與照顧」的角色認知,因此當他們看到年輕人坐在優先席時,容易啟動「權利被剝奪」的感受,進而以攻擊行為維護自我地位。反之,年輕人則可能認為自己有不明顯需求(如疲勞、隱性疾病),但這種需求無法被外界看見,導致他們在道德壓力下產生防衛反應。
其次,規範與道德判斷的衝突也加劇了對立。社會雖提倡禮讓,但當規範被個人以強制手段要求時,會引發「心理抗拒」(psychological reactance),導致反效果,例如男子以暴力回應挑釁。此外,旁觀者效應與輿論壓力讓事件在公共空間被放大,眾人不僅對當事人行為進行道德評價,也投射出自身對「世代關係」的情緒與價值觀。
最後,此事件揭示了公共空間中的社會認同衝突:老年群體追求尊嚴與地位,年輕族群則捍衛平等與自主。唯有透過同理心教育與社會溝通,讓「優先」回歸到「需求導向」而非「年齡特權」,公共空間才有機會成為互相理解而非對立的場域。
大眾運輸「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座」後,爭論似乎仍未止息,9月29日,北捷上一名老婦人疑動手,以提袋撞擊坐於優先席上的長髮男子,最終慘遭踹飛,引發熱議。
◎事件經過:從「包包撞擊」到「踹飛老婦」
1. 爆發時點與地點
2025年9月29日下午,在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往淡水方向)的一節車廂內,有一名年長婦人與一名在「優先席」上就座的年輕男子發生爭執。
2. 衝突過程
根據多家媒體與目擊者的影片畫面與報導記錄,衝突過程大致如下:
• 婦人不滿男子占用優先席,以提袋揮打該男子。男子最初並未反擊。
• 婦人再次揮擊時,男子起身對婦人踢出一腳,婦人向後跌坐到對面座椅。
• 影片中可見,車廂內仍有其他空座位。
• 衝突期間,婦人口中高喊要叫警察、指對方「太可怕」。男子則回應「妳可以再試一次」。
• 衝突完畢後,婦人移往另一車廂。
• 警方事後表示,目前並未接獲當事人報案,但將調閱監視器影像並追查兩人身分,視情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處理。
◎「優先席」名稱變更與爭議背景
為理解此事件背後引起激烈討論的背景,有必要先從「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的政策與爭議說起。
◆名稱變更與法規調整
臺灣過去的「博愛座」設置與文化,即為大眾運輸上的特定座位,常見有「老人、孕婦、小朋友、身心障礙者」等需要者優先使用。然而,長久以來,博愛座常被誤解為「給長者專用席位」,在公共運輸上有許多「逼讓位」的爭執與社會事件。
為改善這種觀感與操作彈性,2025年7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原「博愛座」名稱正式改為「優先席」(或「優先座」),並將適用對象從「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實際需要者」。名稱更改的目的,是希望引導乘客從「刻板代位」觀念走向更具彈性的「讓座禮讓」精神,而非硬性壓迫。
◆優先席的設計理念與社會期待
優先席的核心在於「讓給最需要的人」,在大眾運輸車廂內屬於較靠近車門、較方便上下車的位置。交通運輸單位經常呼籲乘客「若非有急需,請讓座給更需要的人」,強調禮讓與同理心。
然而,即便名稱變更,實際操作中仍存許多模糊與爭議。譬如什麼情況應「禮讓」、什麼情況可不必離開優先席、乘客如何判斷他人是否真的「有需要」等。
◆名稱變更後仍有爭議的原因
• 名稱只是符號改變,無法完全改變人們的觀念與行為習慣。許多年長者難以在短期內改變「優先席就是我該坐的」觀念。
• 年輕世代與長者之間對公平與權利的感受不同,容易產生衝突。
• 公共空間的「讓座」行為常被道德化、情緒化,當讓座成為「道德審判」的依據時,輿論很容易兩極化。
• 當爭議發生、衝突擴大時,媒體與社群平台往往進行放大與撻伐,使得個案成為社會議題的象徵。
因此,這起優先席爭執案,不只是私人道德或肢體衝突的個案,更象徵著社會對「公德、禮讓、代際關係」與「公共空間秩序」的拉扯。
◎制度與社會層面的反思
這起事件雖是個人間的肢體衝突,但它暴露出許多公共制度與社會文化面需要被深思的議題。
◆優先席制度的設計問題
• 名稱只是第一步,如何在實務中讓「優先讓座」轉為普遍同理心,而非僅靠標示或規範?
• 是否應有明確指引或懲處機制,使得濫用優先席的人能被妥善處理?
• 如何在運輸高峰、客流洶湧時避免因空間壓力使爭議頻發?
◆教育與文化塑造不足
• 社會從小對「禮讓與尊重」的教育若不到位,容易使公共空間成為價值競爭場。
• 在高齡社會背景下,年長者與年輕世代的價值觀差異,需要更多溝通與理解。
• 媒體在報導這類事件時,往往傾向取片面、放大、情緒化渲染,可能加劇對立。
◆公共秩序與法律框架
• 警方雖未立即接獲報案,仍可主動依監視器調查、函送裁罰。這反映出公共秩序維護機制可能被動。
• 若類似事件頻繁發生,是否應考慮在車廂內設置更明確監控或干預機制?
• 如何在不過度刑事化的前提下,維持公共空間秩序,是立法與執法部門需審慎拿捏的部分。
◎小結與觀察方向
這起9月29日的「捷運優先席衝突案」,不僅具有高度新聞性,也具有象徵意義。以下是幾點我認為特別值得注意、作為後續觀察的方向:
一、法律責任的釐清與後續審理:男子踢人的行為是否過當、婦人的先行攻擊是否構成挑釁或侵害,法院如何釐定責任分擔,是關鍵。
二、優先席(原博愛座)制度的落實與調整:名稱更改後,如何在實務中穩定推動「讓座文化」、避免爭議事件再起?
三、公共教育與文化建構:如何透過學校、公車/捷運公司、媒體的宣導,讓「禮讓他人」不再只是口號,而是日常習慣?
四、媒體報導的角色與倫理:媒體在呈現這類事件時,應兼顧事實、避免過度渲染仇恨語氣,才能促使社會反思,而非加深撕裂。
五、社會共識的建立:年長者與年輕世代之間的理解與尊重,需要更多平台對話。「誰該讓座」若能轉變為「誰更需要讓座」的共識,或許能緩解許多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