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修正草案 博愛座改名「優先席」

立法院23日通過《身障權法》第53條修正草案,博愛座將改名為「優先席」,優先乘坐對象的「老弱婦孺」也確定刪除,修改為「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修正案將提報院會,目標本會期三讀。
大眾運輸工具因博愛座引發糾紛時有所聞,甚至引發世代對立,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3日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討論朝野立委提出的11版本。
依據現行條文,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
衛福部長邱泰源會前受訪時表示,博愛座改成優先席可以彰顯對這個位置「愛與包容的精神」,相信對於社會互相幫忙、照顧的精神應該會有正向的價值,衛福部站在支持立場。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朝野各立委提案版本中,有博愛座、優先座、優先席等三名稱,這部分是建議「優先席」,另也支持用「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取代現行條文規定的「老弱婦孺」。
經過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最後通過修正動議,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另外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