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受虐致死案 監院糾正衛福部、雙北市府

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監察院29日表示,權責機關未踐行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保全剴剴生存發展權利,監察院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並將兒盟社工違失情形,移請台北地方法院參酌。
監委表示,諮詢專家學者指出,剴剴於出養前階段應屬寄養狀態,為家外替代性照顧措施,然囿於現行法令並未獲得寄養安置之監管及服務。因此衛福部於收出養媒合服務監督顯有不周,怠於就脆弱家庭出養個案兒少之委託出養措施進行法規之檢討修正,核有怠失。
監委表示,剴剴家庭為新北市政府開案服務之脆弱家庭,但轉介剴剴予兒盟後,因認兒盟為衛福部許可者,因此在兒盟告知剴剴適應不良的警訊時,未透過訪視、跨體系聯繫等方式確認剴剴狀況,錯失發現剴剴受虐契機。
監委補充,本案服務紀錄,主管審核意見皆有數月之落差,新北市政府督導於期間卻未能確實審核檢視紀錄,顯見相關督導體系輕忽紀錄之落實以發揮督導作用。且剴剴遭虐死,新北市政府遲至次年3月才召開會議精進檢討,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本案劉姓保母及其妹均為依法向北市府辦理登記的保母,據北檢起訴書指出,劉姓保母對剴剴並未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然台北市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記錄每天填寫;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
監委強調,衛福部、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分別於收出養媒合服務、脆弱家庭整合服務、居家托育人員管理等各負其監督、管理及服務之責,然卻缺乏橫向聯繫及資訊流通,皆有待衛福部督同地方政府檢討改進。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監察院糾正數個單位,待了解監察院糾正及調查報告內容後,再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