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

圖為現行台北捷運車廂內的博愛座。(記者宋碧龍/攝影)
圖為現行台北捷運車廂內的博愛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賴玟茹/台北報導】

由於「博愛座」衍生的糾紛越演越烈,為避免爭議一再發生,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現行原本的適用對象「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

台北捷運近年多次傳出發生有乘客以言詞羞辱、動手打人的方式,逼著已經坐在「博愛座」上的乘客讓出座位的事件,重新引起大眾對博愛座存廢的討論。

自從有博愛座以來,爭議就層出不窮,直到2013年5月31日才由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讓「博愛座」正式入法,訂定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中,並規定博愛座比例應高於總座位數的20%,後來下修為15%。

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記者宋碧龍/攝影)

「有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

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身權法》修正草案,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院會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建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民團:回歸社會互助精神

對此,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洪心平表示:「樂見其成。」對於許多外觀看不出來的對象,如洗腎、癌症接受化療的年輕病人,這樣的改變真的非常需要,不再侷限於老人或特定族群,而是回歸到「有需要者優先」的本意。

洪心平說,外觀看不出來,不代表沒有需求,更不應該有「不舒服怎麼不搭計程車」的心態,未來宣導勢必是重點,她也建議初期可比照懷孕婦女,提供有優先席需求者貼紙識別。

洪心平說,博愛座應該成為現場彈性調整、彼此理解的空間,讓「優先席」真正回到社會互助的精神,而非成為某些人才有權使用的「特權席」,包含遇到發燒、頭痛或肚子痛的任何不適者,即使是一般座位也可以擁有讓座文化。

提供需求者貼紙辨識 待研議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這次修法為單條修法,待公布後就會生效,由於此類座位主要配置於交通場域,社家署將與交通主管機關合作,研修與調整相關標示。

周道君說,過去的博愛座、現在的優先席,兩者都是提供給有需要的民眾,鼓勵具有隱性需求者「真的有需要就去坐」,不要因為擔心周邊眼光而硬撐,也希望促進民眾良好的公民素養,保持使用交通運具者之間的良好互動溝通。

至於是否提供貼紙以利辨識?周道君表示,會再與交通部討論,國外也有類似做法,讓有需要者自行索取需求標示,讓別人知道自己有需求。目前法律條文只要求座位標示部分,使用者部分如何進一步調整,需要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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