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擋救護車還比中指 警:無法可罰

圖為救護車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圖為救護車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政府為保障行人安全,已於2023年6月將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則加重至6千元。但高雄市楠梓區日前發生另類的人車衝突,一名男子走在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險遭值勤中的救護車撞上,他於救護車煞停後通過卻不忘回頭比中指,引發熱議;但警方表示,目前無法可罰。

根據民眾在網路上分享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一名男子於3月22日晚間6時43分於楠梓區沿建楠路通過路口時,剛好遇到正要在路口迴轉的救護車,該名男子雖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但並未禮讓救護車,迫使救護車緊急煞停,雙方險些發生碰撞;男子通過後疑似不滿救護車未禮讓他,還不忘回頭對司機比中指。

高雄市消防局證實,22日晚間接獲楠梓區建楠路一起路倒救護案,出動一車2人前往救護,現場有一名67歲男子流鼻血,由救護人員急救後送醫。至於民眾拍攝行人阻擋救護車部分,是出勤趕往現場途中,尚無因行人阻擋而造成嚴重延誤的情況。

對此,警方表示,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未規範行人未避讓救護車通行之處罰,將通知該名男子到案說明,以釐清事件始末。

消防局則呼籲,行人或動力機械駕駛人於使用道路時,遇有救護車輛應注意立即避讓,優先禮讓救護車通行,以免延誤傷病患者送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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