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恢復財產申報介接服務
                監察院9日表示,自今年9月起,針對本年度應向監察院及法務部辦理就(到)職及定期財產申報之公職人員,恢復今年9月16日、今年11月1日、今年12月16日三批次申報(基準)日之財產申報授權介接服務。
監察院表示,因114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減,無預算支應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於本年3月1日起,停止該項服務,致全國應向監察院及法務部所屬各政風機構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約6萬餘人,需自行蒐集財產資料辦理申報。
不過,監察院指出,停止服務期間,屢獲外界反映,迫切希望恢復授權介接服務。因此編列追加預算以恢復此項服務,相關預算獲得立法院支持,並三讀通過,即著手進行相關行政作業,讓監察院及法務部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均能如期使用該項服務。
監察院說明,該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係經由申報人及其配偶同意授權,透過建置之查核平臺向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等530餘個受查詢機關(構),介接特定「申報(基準)日」之財產資料。
監察院指出,這提供申報人於「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辦理財產申報時下載參考使用,以減省申報人自行蒐集財產資料,並提升財產申報之正確性,現已約有95%以上之公職人員使用該服務,獲致信賴與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