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落海警示器 三軍採購涉中製

監察院21日通過監委賴鼎銘、蕭自佑、葉宜津所提〈陸、海、空軍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案〉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因海虎艦人員落海事故,國防部於2024年1月間,由各軍種緊急辦理「人員落海警示器」採購;但契約規範與履約情形存有爭議,且裝備規格缺乏共通性,恐影響落海官兵緊急救援成效,促國防部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提及,陸軍司令部採購案,審計部查核認為,部分零組件疑涉中國產製,且檢測報告亦由中國檢驗實驗室出具,疑有不符契約規定之處。國防部回應,中國產製設備只是廠商委託檢測實驗室所使用之器材,並非履約產品零組件;且契約僅要求產品應符合國際認證,並未限制檢測實驗室地點或檢測設備產地。
不過報告提到,就相關爭議,本案調查發現,採購契約條文對檢驗要求與產品零組件來源規範,仍有不明確之處。調查委員認為,國防部應通盤檢討並修正契約條文,以杜爭議。
另外,監委指出,海軍司令部辦理同類採購,規劃初期即指定特定廠牌,並以緊急需求為由採限制性招標;審計部報告提及,有規避公開招標程序、採購單價較空軍採購案高等情況,疑涉違反公平採購原則。
監委也強調,國防部為因應海上突發事故而緊急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裝備,卻由陸、海、空軍分別辦理,導致不同技術規格並存,缺乏共通性與整體性救援規劃;倘若救援訊號無法被搜救單位即時且正確接收,將延誤救援時效,影響官兵安全。國防部應檢討跨軍種裝備整合、救援成效評估及跨單位救援演訓規劃,以提升海上緊急救援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