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修法 限縮智慧機械適用範圍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

為引導產業邁向智慧化與淨零轉型,《產業創新條例》擴大租稅優惠,新增人工智慧(AI)及節能減碳投資抵減。不過,會計師事務所8日提醒,新制不僅限縮智慧機械適用範圍,更對AI技術規格與交貨期限設下嚴格門檻,企業規劃投資時應詳加評估,以免錯失優惠。

經濟部配合5月修正、發布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8月28日預告修正相關抵減辦法,將AI和節能減碳納入投資抵減項目,施行期限延長至2029年底,期盼加速產業升級。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吳佳芸指出,此次修法一大變革是「限縮智慧機械適用範圍」。該草案將智慧技術元素由9項減為4項,刪除物聯網、精實管理、感測器等較基礎的項目,並對機器人、數位化管理等定義提出更高階的技術要求。新制AI投資抵減同樣設定嚴格的技術門檻。

新制AI投資抵減同樣設定嚴格的技術門檻。KPMG表示,企業投資須符合「非監督式或增強式機器學習演算法」、卷積神經網路(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CNN)等特定深度學習演算法、大型語言模型(LLM)或自然語言模型等四大技術之一。產業界普遍用於瑕疵辨識、良率預測的「監督式」機器學習演算法,如決策樹、隨機森林等可能無法適用。此外,LLM更設下參數需達10億(1B)的門檻,企業規劃導入AI方案前務必檢視其技術規格是否達標。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內稅務協理簡嘉宏特別點出「新增兩年交貨期限」的潛在衝擊。新制規定訂購後兩年交貨期限,最長展延4年,對船運、鋼鐵產業挑戰大。他舉例,若企業在2023年6月訂購智慧機械,至2025年7月才交貨,因為交期已逾兩年且無法提前申請展延,據草案內容,能否適用抵減將產生疑義。

KPMG會計師游雅絜說明,法規以「訂購日」為分水嶺,2025年起訂購適用新制,2024年底前訂購仍須遵守交貨期限,企業需審慎評估技術規格與交期以確保優惠資格。企業在2026年申報時可能面臨新舊制並存情況,須留意不同定義與金額上限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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