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手機規範 立委、民團提多訴求

吳沛憶認為,應該要秉持三項原則,一、要多溝通傾聽,草案要事先預告蒐集意見,彙整討論後才可定案;二、分級管理,不同學習階段可以有不同規範;三、納入學生意見。
蔡易餘指出,手機使用管制應依學生教育階段,採取分級的管理措施。國中小階段,學生尚處於身心發展與價值觀養成期,應協助其建立正確使用數位產品的觀念,宜採取較嚴格的限制。至於高中階段,學生自主能力較為成熟,應鼓勵其自主管理手機使用,並將數位科技有效融入學習。
黃捷指出,修正草案已在Join平台公告,數小時內便湧入大量學生留言,內容不乏對政策的具體建議、對程序正義的關切,顯示學生高度關注,凸顯此政策不應倉促推動。然而回顧整體草案制定過程,青年團體普遍被排除在外,暴露出目前諮詢機制的不足。
陳培瑜呼籲,教育部不應把手機當做是管制物品,而應透過學校的教育,教導孩子們正確使用手機,並且防止過度沉迷的情形發生。既然現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已經放上網路預告,鼓勵學生上網表達意見,相信教育部、民代都會正視。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呼籲,教育部應督促學校應依循民主程序與學生共商討論,親師生三方於會議中所達成之決議,不因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中人數比例相對弱勢而遭到推翻。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提出四點訴求,一、行動載具應採分級管理,避免一體適用;二、高中職學校應保有自主管理彈性;三、各校應設立委員會並保障學生代表占至少三分之一;四、教育部應提供指引與資源支持,而非僅以懲罰與集中管理因應。
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秘書長謝智弘表示,政策若缺乏現場配套與教師支持,恐淪為紙上民主。尤其教師研習方面,若仍流於應付式辦理、缺乏實作與資源,將難以真正落實數位素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