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人查核 立委提議借鑑美做法

近來共諜案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將從範圍、內容、頻次等三方面,調整公務員忠誠安全查核作業。立委陳培瑜12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美國政府的做法,其用人查核不限於公務員,而是以工作內容來決定應受查核的強度,希望行政院人事總處能回去研議。
涉及國家安全及重大國家利益的公務員特殊查核,台灣現行採取正面表列方式,共1,328個職務需要特殊查核。
陳培瑜12日引述銓敘部長施能傑的文章表示,美國政府對於僱用人員(不限於所謂公務人員)有一套被稱為「background checks and security clearances」(背景調查與安全查核)的制度。
陳培瑜說,根據美國聯邦政府用人查核資訊網頁,用人查核並不限於公務員,美國是根據所擔任職務的工作內容來決定應受查核強度,不管是否為公務員;但台灣是以僱傭關係決定是否受到規範,目前只有公務員身分,但其他身分不用。
陳培瑜直言,過往台灣認為這是一種政治監管、控制,導致相關行政作為寬鬆,且內容簡單,但長期來看,面對複雜的國安情勢,需要做更多努力。台灣若要借鏡美國經驗的話,必須要有好的分級、分等的查核,但她認為國人對此可能還沒有共識。
美國查核面向多
她說,美國政府於人員入職前會做基本背景調查,包含曾經居住、工作、求學的地方、軍職經歷、警方紀錄等,甚至首次入職都要留下指紋,表格寫到十幾頁;此事在台灣還沒有共識,但是在支持的前提下,要如何讓公務員、非公務員都能理解。
對於如何建立一套台灣適用的政府僱用人員安全查核?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回應,他曾接觸美國這套做法,一個人最少要3個月的特查時間,包括健康情況、財務等,面向非常多。
陳培瑜說,美國希望建立的是所有公務機關相關人員必須對國家忠誠,因此不管在哪個位置,都必須防範。而長期來看,台灣可以做得更完整,請人事總處回去研議。
關於忠誠查核措施的調整,法務部調查局日前指出,查核範圍將擴大,納入涉及國安或重大利益的各部會幕僚長以上人員以及相關機要、聘僱人員,共增加1,008位;查核內容也會列入財務、親密互動等狀況;另外,過往只會在任用前查核,而非任用過程,未來會增加查核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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