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回應亞灣計畫 民眾黨:心虛閃躲
北院近來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並傳喚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作證,柯文哲粉專質疑,高雄市細部計畫只能給營運總部5%容積獎勵,但林欽榮主責的高雄市亞灣經貿園區開發計畫給予的容積獎勵卻達20%,高雄市政府也回應。針對高雄市府的回應,民眾黨16日表示,高雄市政府心虛閃躲、避重就輕。
民眾黨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項目與容積獎勵上限,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營運總部」認定函,法定容積百分之5。新聞稿中卻未正面回應昨日柯文哲委任律師所質疑:「為何給予容積獎勵20%,整整比施行細則所規定之上限5%多出3倍?」,給予容積獎勵的項目是那些?請高雄市政府具體回應。
民眾黨指出,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準用都更」,是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地主自行提出細部計畫申請,台北市政府則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給予容積獎勵,何來「違法準用都更條例」。
民眾黨表示,京華城計畫內容具備「公益性、對價性」提供市府回饋,通過都委會審議才得到容積獎勵,肩負帶動台北市南松山地區與附近老舊街廓有更新活化之任務、並非單一地主受惠。
民眾黨指出,高雄市政府的表格在土地面積欄位寫「亞灣計畫區為國有土地」更是刻意迴避,實際上以「國家重大經建計畫」做包裝,亞灣開發後,原國有土地皆轉賣給私有企業或財團進行開發,而且高雄市政府在上位計畫還沒通過前,就搶先給容積。
民眾黨說,亞灣2.0計畫是林欽榮透過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實際個案,甚至突破5%上限給到20%,一個國家的法令不能被個人的仇恨曲解,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更請將心比心,公務員何辜、人才培育不易,請勿配合政客打手炒作聲量,被政治扭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