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化水房2年洗錢120億 「居家辦公」躲查緝19人遭逮

專案小組查扣大批手機、電腦等洗錢工具。(高市刑大提供)
專案小組查扣大批手機、電腦等洗錢工具。(高市刑大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高雄市刑警大隊日前破獲洗錢集團,發現該集團利用高薪召募年輕人加入,專門配合境外博弈網站洗錢、地下匯兌,且採用「居家辦公」模式遠距工作,透過成員在家操作帳戶轉匯作業,實現「無人水房」以規避查緝,2年內經手約120億元,不法獲利達8千萬元。

專案小組調查,該集團是以41歲李姓主嫌為首,他透過網路徵才利用「高薪、輕鬆、免經驗」等話術招募年輕人加入,或由集團成員招募親友入夥,專門協助境外博弈或投資網站洗錢、地下匯兌,從中抽成牟利;經統計,該集團在2年內經手金額高達越南盾9兆餘元(約新台幣120億元),非法獲利逾8千萬元。

警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男為躲避查緝,將洗錢水房設置在三民區一處大樓內,並使用自動化程式簡化人工作業,分散據點,同時採「居家辦公」模式,讓集團成員在家遠距操作洗錢、轉帳等工作,實現無人化管理。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在高雄、桃園、台中等地同步搜索10多處地點,當場逮捕多名正在操作轉帳的「居家辦公」水房客服人員,並陸續追查幕後金主、系統商、地下匯兌業者等共犯合計19人到案,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李男名下兩處房產(價值約4,500萬元),以利追徵犯罪所得。

高市刑大強調,立法院今年7月三讀通過「打詐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嚴重財產損害,提高法定刑,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洗錢防制法》第19條也層級化一般洗錢罪罰則,金額達1億元以上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以下。呼籲國人求職時務必小心謹慎,勿從事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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