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紅單轉售若課房地合一稅 將有輔導期

房地合一稅2.0明定2021年7月1日以後預售屋交易視同房地交易。圖為建設中的房屋。(記者林仕傑/攝影)
房地合一稅2.0明定2021年7月1日以後預售屋交易視同房地交易。圖為建設中的房屋。(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內政部去年7月1日宣布禁止紅單轉讓,不過在稽查時仍發現,去年下半年仍存在紅單交易的現象。外界關注是否如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財政部說,若拍板以較嚴苛的房地合一稅課徵,則會給至少一個月的輔導期,讓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

房地合一稅2.0明定去年7月1日以後預售屋交易視同房地交易,以持有時間計算課稅,稅率落在15%至45%之間。

至於預售屋的紅單交易,過去並非列為房地交易,而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並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稅率在5%至40%。

政府為遏止預售屋炒作,內政部去年7月1日起禁止預售屋紅單轉售,但在稽查時發現,仍有違規紅單轉讓的現象。

外界關注,這些違規的紅單交易,是否應列為房地交易,並納入房地合一稅的課徵範圍。對此,財政部說,去年7月房地合一稅2.0上路至今,紅單交易件數不多,也尚未過核課期間。

財政部說,這代表還可以輔正處理,意即內政部確認後,若認定紅單等同於預售屋屬性,則以房地合一稅2.0課徵,最高適用稅率為45%。

財政部官員在5月2日表示,內政部已回函,正在針對相關內容進行研議,若紅單所得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會有輔導期。

財政部舉例,民眾於去年8月1日完成紅單交易,照規定應是交易次日起30天內完成房地合一稅申報,但因解釋公布期較規定申報期落後,一定會給納稅義務人輔導期間,自動補報補繳,輔導期至少應會有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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