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回台 專家:先解決用地取得
全台閒置囤積的工業區用地面積達724公頃,《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卻未將強制買回閒置工業用地納入。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表示,若無強制買回機制,土地遭囤積、炒作,工業用地難求,企業為求存購買農地違規使用,農地農用成為空中樓閣。
《產業創新條例》原新增強制買回機制,若持有工業用地3年閒置,再給予2年緩衝,地主最多有5年可開發,否則政府將以實價強制買回,但因具爭議而被移除。
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未來新取得土地將在合約寫明2年內使用,否則強制買回。李同榮則認為,但現有工業用地分佈狀況,未解決閒置囤積問題,難以滿足企業需求,政府呼籲製造業回流恐形同口號。
李同榮說,國內地狹人稠,過去土地政策將大部份土地規劃為農業用地,大型企業難找到適當用地,中小型企業則因規模較小,資金籌措能力不足。
他認為,國土規劃必須重新檢討,針對閒置未開發土地,配合稅制改革,有效抑制,並建議政府4項措施,以達「地盡其用」:
1、盤點全台農業用地、工業用地、非都市計劃丁種建築用地,建立完善資料庫,分層分類嚴格控管。
2、盤點全台閒置工業用地之取得年限與閒置原因,重提強制買回法案,為避免爭議,訂定日出條款不追溯既往。
3、工業用地取得特別困難地區優先釋出農地,並放寛土地變更限制。
4、客製化開發工業用地,依地區性需求開發吻合當地中小企業需求的工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