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暫熄火 綠委喊讚藍委批三輸
被稱為「Uber條款」的《公路法》第77條修正案上路後,交通部公路總局至今已陸續開出48張舉發單,舉發單送審後,台北市監理所並於2日共發出11張處分書,對Uber開罰2億3,100萬元。Uber公司則宣布,將在2月10日起暫停在台服務,並希望與政府重啟對話。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Uber長期營業不納稅、駕駛不納管、乘客不納保,以此賺取暴利,收攤代表新政府有執法的意願及魄力;不過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認為,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
網路叫車服務「Uber」在台推出4年多以來,爭議不斷,俗稱「Uber條款」1月6日上路後,Uber已被取締超過48次,累積罰鍰預估超過11億元。台北市區監理所表示,針對Uber違規情形,截至今(2017)年1月6日公路法修正前,已開罰513件,計7,325萬元。交通部公路總局2日更開出11張處分書,總計開罰2億3,100萬元,並勒令Uber歇業。隨後Uber公司也宣布,自下週五起暫停在台服務。
Uber表示,進入台灣市場至今成功拓展服務至4個城市,並提供了1,500萬趟的搭乘服務。然而,在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及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等情況下,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未來希冀重啓和政府的對話,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交通部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不要為法令上的一個可能行動,影響到大家共同合作的機會,希望Uber在納管、納稅、納保險等前提下,保障消費者權益,朝多贏的方面努力,促成與本地業者合作的可能。
Uber司機也發出聲明,指出Uber的本意並非製造與白牌車與計程車間的戰爭,希望為台灣小客車運輸業注入活水,並提供短程需求者,價格較實惠的搭乘方式,同時為普遍低薪的台灣,增加一份時間自由的兼職工作。
他們指出,Uber停止服務後,部份司機會轉白牌車以現金繼續營業,部分司機恢復一般人身分,檢舉計程車違規行為,更多的司機是,不知何去何從。目前也正在討論,考慮上街頭,或是到交通部表達訴求。
數位與產業融合
促「本土Uber」
對此,鄭運鵬表示,Uber長期違法賺取暴利,4年來服務了1,500萬趟旅次,若平均一趟只算100元,就是15億元的營業額,但據他了解,Uber累積納稅僅不到3,000萬元,顯然規避納稅。
不過他強調,無論Uber是否要繼續在台經營,交通部都應該把行動裝置配對、定位、規劃的系統,納入新一代的計程車管理標準,甚至要整合進下一代的里程表裡,並開放「多元化計程車方案」,讓計程車司機可以跨車行、讓業者可以跨直轄市,台灣的「本土Uber」才有可能發展。
許毓仁則認為,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法就像一把利刃,一刀切下,兩邊都流血。他強調,本會期他會致力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也想修訂網路媒合業專章,因為「法是一把雙面刃。好的法能帶動台灣產業發展;價值倒退的修法會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說,Uber在台爭議已久,其引人注目的原因就是「共享經濟」,如今Uber決定暫停在台服務,後續Airbnb等「共享經濟」產業在台發展必定大受打擊。他強調,交通部與Uber「火車對撞」下,消費者受害卻沒人討論,政府單位必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