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加入Uber載客 公路總局:違者受罰
Uber遲遲未能合法經營,不少人對合法相關標準也一知半解,近日仿間就流傳著「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的訊息,交通部公路總局昨(16)日證實,此為錯誤資訊,不論是民眾租車或是租車業者僱用駕駛,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服務,均是違法行為,個別駕駛恐吃上最重20萬元的罰鍰,租車業者最高被處以9萬元罰鍰,並恐被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表示,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的民眾,若承租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於未經核准就經營汽車運輸業的違規行為;至於租車業者若因租車人有需求,需要代為僱用駕駛時,也得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若該業者並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則違反了業者不能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的相關規定。
公路總局表示,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業者依法將處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最重恐被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另外,昨日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舉行記者會,針對各界對Uber的認知誤區進行澄清,包括:Uber並未與計程車業者合作、民眾以Uber APP叫車並檢舉會遭Uber求償,這則無法律依據、以及以租賃車開Uber不會違法,公路總局已證實還是違法等。且約百名小黃司機自主成立檢舉大隊,提供檢舉懶人包。
Uber回應,上週五與交通部進行有建設性的會談,雙方將以照顧全台灣的駕駛為核心。他們正在研議相關方案,有進展時會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