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罰不怕還登廣告 綠委:挑戰公權力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Uber合法爭議未解,Uber昨(28)日在各大報刊登廣告,要求政府不能修改《公路法》加重處罰。立委鄭運鵬表示,他們看來終於有點擔心政府的手腕了,但《公路法》還在修法,他們也表達不願加入《多元化計程車方案》的意願。

鄭運鵬強調,他和交通部都認為Uber只要照規矩做就一定可以經營,所有處分只是要求合法經營的手段,不是要他們收攤,他要求Uber必須符合「納管、納保、納稅」等3納。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多名立委針對Uber明知違法不願改善並刊登廣告的情況向要求交通部因應。

立委葉宜津指出,政府行政效率不彰,Uber此舉有如公然挑戰公權力,政府不能好好處理,違法行為不能納管,讓公權力崩盤;鄭運鵬指出,建議請金管會發文本國銀行,以行政法院判決定讞的案件,要求說它是違法經營,使Uber無法用信用卡支付。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道德談判無用,現在走重罰的措施,《公路法》的修法上,交通部將強硬執行,另外過去遏止Uber不法情況,除罰則不夠高外,還有不好抓,因此未來也將設有檢舉獎金制度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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