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權益 定期檢視減少損失
商業保險因為險種類型多、繁雜,加上幾大張不易懂的條款內容,保戶除申請理賠外鮮少定期查看,保單壓箱、封存,幾乎成了大多數保戶的共同經驗。保險專家表示,保單條款是保戶的權益,其中蘊藏不少「好東西」,建議定期檢視保單,保戶權益就不會因為「不知道」而損失。同時也能隨身體、經濟狀況適時調整保障。
保險專家表示,投保除了要慎選專業保險從業人員之外,更要清楚保單條款的內容,保戶的保單權益完全反映在保單條款裡,了解保單、善用保單,讓保障更加分!
如何善用您的保單權益?
或許您從未仔細閱讀保單條款,但不論何種原因,保單有些條款是能增加保戶的保障,適時降低保戶的負擔,如豁免保險、保單「增額權」、保證更約或提前給付等。但這些條款有些要額外付費加購,有些則是保險公司針對某些商品設計的優惠,有助於銷售。
「豁免保險」又稱為保險中的保險,就像是幫自己的保單再買保險,尤其適合長年期繳費的商品。「豁免保險」最大好處是不幸發生疾病或意外,導致失去工作能力,無力繼續繳交保險費時,依舊可以享有原保單的保障與權益,不需再繳交保費。
每家保險公司對豁免保費的條件因商品設計有所不同,通常因意外傷害事故、重大燒燙傷,或是初次罹患重大疾病,導致成身故、完全殘廢及2~6級殘而獲得豁免。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高雄營運處業務部協理蔡德嵐表示,各家附加的豁免條款不盡相同,一定要了解豁免條款的差異,才能真正有保障!
保單「增額權」 每5年可提高保額
「保單增額權」是一項非常好用的附加條款,若保戶選擇有「增額權」的商品,記得記錄下來幾個可增額的時間點:每5年、結婚生子時可提出增額的申請,不用體檢,保費以投保時的年齡計算,無條件提高20~25%的保額。所以「保單增額權」 一直是保險從業人員推薦的「好東西」。
蔡德嵐表示,「保單增額權」適合的運用方式,一為年輕時買的保額較低,想用較便宜的方式提高保額時;另一種是身體有狀況無法再買保險,但想提高保障的時候。
「保證更約權」 附約換主約
若保單條款允許保戶有「更約權」,保戶即可善加利用,將自己現有、不錯的附約險種更換為主約,或定期更換為終身等提高保障,公勝保經台中業務部經理黃國仲表示,年輕時會因為經費的考量購買定期的壽險,年紀或經濟狀況改善可以轉換為終身型。更約也可從險種A轉換為B,在保險公司開放更約的險種中皆可。不過,轉換合約,同時還要補繳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差額。
此外,條款中有「提前給付」項目,保戶即有提前申請理賠的權利。如被保險人70歲生病住院,可申請「老人住院提前給付」;或在生命末期住進安寧病房,也可申請提前給付。
有體況 保經可協助多家投審
基於公平誠信原則,保險公司會將先天殘障或有體況者先排除或加重保費,來降低保險公司的風險,所以這類型的消費者承保機率會較低但不是沒有機會,蔡德嵐表示,消費者可運用保險經紀人經營多家產品的優勢,可請保經協助 。同時專業的保險經紀人,會一一向投保者說明分析,提供客戶做選擇。
勿輕易解約保單
在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當無能力繼續繳交保費時,勿輕易解約,可以使用寬限期、保單自動墊繳;貸款繳保險費;停效(取消保單自動墊繳)等方式暫時紓解當前資金的壓力。
而停效在2年內,保戶都可以依保單條款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辦保單復效,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專家提醒保單權益要點:
1、定期檢視減少損失。
2、清楚保單條款的內容。
3、投保者有「誠實告知」的義務。
4、善用保單各項優惠權益,增加保單價 值。
5、有體況,保經可協助多家投審。
6、勿輕易解約保單。
保單條款認知差異 引發糾紛
據統計,民國102年上半年保險糾紛申訴案件為1,300件左右,相較於101年同期的1,759件,下降了26%,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高雄營運處業務部協理蔡德嵐表示,要歸功於主管機關的努力與消費者認知上的成長。就糾紛內容來看,還是以違反告知義務及條款認知上的差異,爭議最大。
蔡德嵐表示,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要保人若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都會造成保險公司對風險評估降低,所以保險公司有解除契約的權利。但保險公司解除的權利還是有期限,一、保險公司得知要保人違反告知,一個月內有解除契約的權利;二,契約訂立後兩年內發現,也可解除契約,此發生頻率也最高。
而違反告知又涉及到理賠時,有「因果關係」為界定,蔡德嵐解釋,例如因感冒住院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發現投保者有胃病而未告知,當申請理賠原因與未告知「沒有因果關係」,在兩年內發生,保險公司會先理賠,但仍可解除契約。
但若「有因果關係」者,發生在兩年內,保險公司不用理賠,也可隨時解除契約。違反告知義務被解除契約,《保險法》明訂,保險公司不需退還保費。
如何避免上述被解約的情況,蔡德嵐說:「誠實為上策」,告知後,保險公司可依情況斟酌,或加重保費、體檢除外,或延後等方式,使其順利投保,避免後續衍生的枝節。蔡德嵐表示,保險糾紛最常發生在「帶病投保」醫療險的保戶上。
詳閱除外項目 避免誤解糾紛
糾紛也常出現在「認知上的不同」,對定義的理解不一樣,蔡德嵐說,所以保險公司才會需要訂定契約,以條文讓認知一致。
他表示,投保後應再次詳閱保單條款的「除外責任」項目。無論壽險、健康醫療險、傷害意外險等都有除外不理賠的項目,保戶需有些基本概念,理解後就不會因誤解而產生紛爭。
比貼心 各家保險祭出額外優惠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後,除了要注意保單上的權益,各家保險公司也會針對保戶提供各項優惠的服務,如道路救援、海外旅遊急難救助、醫院優惠或房貸優惠 等,尤其一般民眾較常接觸的醫院,保險公司祭出自費健檢、診查、掛號等的折扣優惠,對保戶不無小補,也算貼心的關懷,成為保戶另一項福利。
國內許多金融機構如國泰、新光或郵局等旗下都擁有醫院及保險業務,保戶持保戶卡至集團下的醫院基本掛號費減免、健檢享85折或自費優惠等折扣,若保費年繳達到50萬元以上、VIP級的保戶,折扣的項目越多。
其他如南山人壽旗下並無醫療院所,但對一般保戶也有海外醫療救援的服務,或VIP保戶享有各項餐飲飯店住宿、門票的優惠。◇
各家保戶的優惠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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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 |
新光人壽 |
國泰人壽 |
郵局 |
南山人壽 |
合作醫院診所 |
新光人壽 |
國泰醫院 |
郵政醫院 |
榮新診所 |
掛號優惠 |
省20元 |
有 |
55折 |
無 |
健檢優惠 |
85折 |
連續3年繳交保費50萬以上,3年一次免費健檢。 |
部分7折 |
指定檢查項目,專案價6千元。 |
其他優惠 |
房貸優惠 |
客戶子女獎學金 |
不定時借貸免息 |
年繳50萬元以上,享有各項住宿餐飲優惠。 |
資料來源:各家公司網站 製表:耿豫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