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修法 美商會:恐損台聲譽
台北市美國商會5日發表「2014台灣白皮書」,針對台灣政經情勢及跨國企業經營等問題提出建言;其中,提到台灣近年有多項措施,出發點雖是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不過程度卻超過實際需求,導致影響企業在台經商意願,例如,《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甚至可能損及台灣法治社會聲譽。
去年美國商會公布白皮書,曾批台灣陷入消費民粹主義,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美國商會零售委員會代表康乃元表示,《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中的定型化契約,包括海報、商品型錄和廣告內容,無端擴大適用範圍,還要受公部門監督、審查,接近警察權的過度擴張,這是不必要的監督。
康乃元也指出,在該草案中,未來也規定企業15天內退款,很多金融機構無法在短時間內針對任何一筆交易立即退款,法律上訂定嚴格的時間,將對企業及金融業者造成嚴重困擾。
此外,美商會認為《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也會有失業負面效果,建議政府重新考慮《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將個別產業需求納入考量。
美國商會會長范炘表示,照顧派遣勞工同時也要兼顧個別產業的需求,不同行業有不同勞工需求,草案應有一定彈性,才會真正保護勞工;歐美等國就曾因不當行政措施,造成失業增加等反效果,呼籲派遣勞工議題要看全面性,不管是政府或立法機關應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做出可執行性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