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修法 消基會盼重求償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右2)等人12日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表示,《食安法》修法應解決消費者求償障礙及追討業者不當利得,政府應每年提食安白皮書。(中央社)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右2)等人12日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表示,《食安法》修法應解決消費者求償障礙及追討業者不當利得,政府應每年提食安白皮書。(中央社)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2日上午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表達訴求,消基會認為應解決消費者求償障礙及追討業者不當利得,政府應每年提食安白皮書。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陸雲說,朝野黨團認同消基會提出的修法方向,但是《食安法》已完成一讀,朝野協商進入最後階段,要再修改有難度,不過會努力朝這個方向協商。

食安事件一爆再爆,陸雲說,現行法條規定,消費者不能證明實際損害,賠償金額僅500元至3萬元,應將賠償金額提高10倍,並由業者負責舉證「對健康無害」,才能有效遏止黑心食品出現。希望立法院討論食安修法時能更審慎、仔細,落實真正能嚇阻黑心業者、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修法。

他說明,修法應解決消費者求償障礙及追繳黑心業者的不法利得,且不法利得用於充實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食安基金也應增加消費者補償機制並盡速運作,行政部門應每年提出食安白皮書,分析並蒐集食安問題資訊、業務執行和管理現況。◇

延伸閱讀
大統黑油案 團訟判逾9千萬創紀錄
2015年05月22日 | 9年前
消保處查21家會館 六成不合格
2015年04月20日 | 9年前
影城禁帶薯條 高院判美麗華敗訴
2015年03月24日 | 9年前
魏家拒償10億 江守山改求償1元
2014年12月03日 | 9年前
消基會:新《食安法》配套不足
2014年11月19日 | 10年前
消基會:新《食安法》配套不足
2014年11月19日 | 10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