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黑油案 團訟判逾9千萬創紀錄

大統長基公司攙偽油案,彰化地方法院21日判賠大統和負責人高振利應連帶賠償消費者新台幣9,105多萬元;22日台灣消保會表示不符預期,全案可再上訴。(中央社)
大統長基公司攙偽油案,彰化地方法院21日判賠大統和負責人高振利應連帶賠償消費者新台幣9,105多萬元;22日台灣消保會表示不符預期,全案可再上訴。(中央社)

【記者李晴玳、郭益昌/連線報導】

大統長基公司涉嫌生產摻偽「銅葉綠素」及標示不實油品等不法事件,由台灣消保會代理提出團體訴訟,經過一年多法律攻防,彰化地院21日宣判,大統跟負責人高振利須賠消費者9,100多萬元,平均每人可獲賠3萬元;不過,相對於原本近3.4億元的求償金額,消保會表示不符預期,全案可再上訴。

彰地院指出,高振利在擔任大統長基董事長期間,確有指示員工摻偽、添加假冒行為,構成違反保護他人法律的侵權行為,並導致消費者受損害,依法應與大統長基食品廠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彰地院法官表示,原要求提告的消費者計3,776人,經審核後,僅2,840人符合資格,每人配賠1萬元,依消保法規定3倍懲罰,故每人可獲3萬元賠償金,共8,520萬元,另財產損失的585萬6,384元,則視每人購買數量與金額分配。

彰縣府支持再上訴

台灣消保會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提出每人9萬元的求償,依據現行法令,9萬元是個人求償的最高金額,因此求償金額高達近3億4千萬元。台灣消保會理事長陳秋雄表示,這是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實施以來,團訟的最高判賠金額,不過法院的判賠不符預期,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評估是否上訴。

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黃耀南也說,因判決與求償金額有落差,縣府將委由律師當代理人,為消費者爭取權益。

彰化縣消保官張啟昱則表示,比起上次塑化劑案集體求償僅判賠120萬元,黑心油案不僅審理進度快,判賠的金額又高,表示消費者權益受到重視,但求償金額差異仍大,相信台灣消保會能本於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的初衷,就本案作最佳之專業判斷,為消費者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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