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判賠5億多 律師:工運大勝利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汙染案,17日判決結果出爐,RCA及後續接手的法商湯姆笙公司判賠5億6千萬。負責此案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律師周漢威表示,台灣公害汙染史上,對被害人賠償沒有這麼高的金額。17日獲得空前的判決,算是台灣工人運動史上很大的勝利。
周漢威表示,一路走過來這案子10年了,從多數人不聞不問,到今天可以得到5億6千萬賠償,相信員工的欣喜是點滴在心頭。周漢威還指出,「判決結果是一個很先進的判決」,可以給未來訴訟提供很多形式,尤其是法官審理流行病學或以後公開案件的訴訟人。
關於賠償金額多少算合理,周漢威表示,當初參考美日賠償要求,但17日判決結果沒有依照這部分,法官在台灣法律實務上,已做了比較寬鬆的認定,罹癌賠償從100到400多萬,雖不能說判的太低,但跟國外還有一段差距。
至於賠償能否拿得到錢,周漢威回應,不擔心,因為RCA目前最大持股的國外公司Technicolor集團已進來台灣,拿到錢的勝算還是很大。不過被告上訴機率滿大的,還是有未定數。他說,曾經在RCA任職過的台灣員工有3萬多人,真正提告只有529人,不過其中有人在訴訟過程中陸續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