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3人撤銷交保 發回桃地院重審
〈軍事審判法〉修正案15日生效,洪仲丘案已移交桃園地方法院並完成分案,針對洪案中被告原獲軍事法院交保的相關裁定;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涉案旅長沈威志及何江忠案發後,曾召集部屬集合,教導面對軍事檢察官時的回答技巧,顯有串證事實,且何等人交保後的諸多行徑,都顯示恐有串證可能,16日中午將原軍事法院的交保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園地院最快20日重開羈押庭。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蕭世昌16日下午表示,合議庭在收到高院的卷證後,會立即開會決定,「讓程序延續」;但正式的羈押庭審理,仍須進一步開傳票通知當事人,是否會立即召開,要等合議庭決定,預計最快下週二(20日)重開羈押庭。
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等3人羈押庭屆時也會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組成的合議庭承審。
高院指出,以全案共犯、士官長陳以人與何江忠等3人的供述看來,何江忠等3人似已有串證事實,且軍人有服從命令的特質,若依被告3人的供述,旅長沈威志及何江忠均有召集部屬集合,教導面對軍事檢察官要如何回答的技巧。
高院認為,范佐憲具保在外期間,仍有接觸案內相關證人機會,無法排除他藉機串證的可能性。何江忠在案發後,新申請易付卡手機,「若其行事坦蕩,又何須於案發後新申請易付卡手機?」高院認為軍事法院交保裁定中,都未詳細說明,認定抗告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