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法院再告10名軍士官
桃園地院合議庭21日依妨害自由等罪嫌,告發洪仲丘案未被起訴的10名軍士官,遞交至桃園地檢署,桃檢受理分案將傳訊調查。
桃園地院認定,士評會和簽公文流程的10位軍士官涉及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桃園地方法院移請檢方偵辦的人員包括542旅參謀主任張治偉、監察官蘇建瑋、資訊官趙志強、輔導長吳翼竹、上士張佳雯、上士簡芸芝,及前269旅旅長楊方漢、人事科代科長戴子偉、參謀主任黃文啟、政戰主任陳毅銘,共10人。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542旅多名軍士官,涉嫌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懲罰、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洪案中,542旅人事官石永源、醫官2人因洪家提起業務過失致死之告訴,目前仍在桃園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