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官賣航管機密 更一審重判無期徒刑
空軍北部區域作戰指揮管制中心上尉攔截管制官蔣福仲,因涉嫌透過在中國經商的叔叔,將我方航管等重要機密賣給對岸,獲利36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14日依《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將蔣福仲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一審軍事法院判處蔣福仲無期徒刑,2013年因《軍審法》修正後,全案移交高院審理,仍判處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認為,蔣福仲所洩漏文件有些雖被鑑定不具機密性,但交付文件舉動仍構成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不過蔣男辯稱收集資料,是為準備部隊內部考試,且叔叔給他的10多萬元是基於親情餽贈,否認所有指控。
庭訊時,蔣福仲仍辯稱所交付資料不是機密,是在軍中受訓時拿到的文件,不願認罪,但法官不予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