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腳人 邱顯智 用樂觀專業改變司法冷酷
不同於一般律師給人嚴肅的印象,娃娃臉加上胖胖的身材,說著一口親切的台語,常自稱「庄腳人」的邱顯智。在取得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資格後,回國執業。如今才任3年多的菜鳥律師,卻參與過多項重大人權案件,雖然打了幾場勝仗,但從他臉上看不到一絲驕傲,他說:「律師,是高挫折行業。」而他,卻是無可救藥的樂觀,所以才能一直走下去。
台灣於2012年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國家告工人的案件,勞委會(今勞動部)準備動用2千萬元預算、雇用80位律師,控告1,300名關廠工人、涉及630件借貸案,這是一場國家機器對弱勢個人荒謬、不對等的官司。
2013年,邱顯智律師才執業一年,憑著一股熱情和正義感,加上專業的法學知識,正所謂「初生之犢不怕虎」,他抱著「憨膽」和不可思議的感染力,集結了57位年輕律師,成立了義務律師團,多次拜訪國內頂尖公法學者、舉辦關廠案公聽會,經過一年的努力,漂亮的打贏了一場勝仗,自1996年起爭議了17年的「關廠工人案」終告落幕。
其後,邱顯智也參與了多項重大案件,如洪仲丘案、太陽花學運、鄭性澤案、梨山老農案、后豐大橋案等,他都擔任義務辯護律師,也有了一些成果,如洪仲丘案廢除了軍審制度、太陽花學運暫緩了簽訂服貿協議,提出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先立法後審服貿,也促使數萬年輕人走上街頭,開始關心自己的國家。
國家要保護弱勢 法令需更健全
邱顯智出生於嘉義竹崎鄉下,樸實善良的他常能深入了解一般老百姓的心聲,對於小人物遭受的痛苦與無奈,更能感同身受,他常和當事人一起哭、一起笑,感性地安慰當事人,理性地分析案情,「關廠工人案」中,他的被告當事人有超過90歲的老阿嬤,也有30幾歲得癌症的紙片人,他上法庭辯論,常生動地描述工人處境,希望能觸動法官更柔軟慈悲的心,讓判案更周延。
他說,法律應該是以國家的力量來保護弱勢,因此法令需要更健全,而執法者也要能承認人的有限性,在某些情況下需要謙卑,而不是權力的傲慢,和德國相比,台灣人民太善良了,而權力擁有者太兇悍,他舉了法院「支付命令」的例子……
有一位殘障人士阿青(化名,當事人不便透露)來到律師事務所,滿臉愁容地說他兒子想要自殺,請求邱律師協助。
阿青曾向朋友借款35萬元未還,朋友將債權轉讓予討債集團,後來討債公司找上門,脅迫阿青於本票上簽字同意返還44萬元(原債務35萬元加計利息),並書立10倍之違約金(也就是440萬元),並要阿青未成年的兒子(阿豪)當連帶保證人。
該討債集團嗣後執上開本票向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但阿青父子並未居住於戶籍地,致該支付命令以寄存警局方式送達,於阿青全然不知情之情況下而告確定。該集團於阿豪成年開始賺錢後,聲請強制執行,每月自阿豪的薪水中,扣除1/3給付該440萬元之債務。
因父親殘障,阿豪須負擔全家的生活費,而他只有微薄的2萬多元薪水,卻被扣薪1/3,揹負著4百多萬元債務,覺得人生無望,痛苦得想要自殺。
邱顯智說,近來年,支付命令屢屢成為詐騙集團、討債集團從事不法犯罪之工具,特別是底層民眾,常因不知聲明異議,導致支付命令因而確定,甚而因此被莫須有之龐大債務逼上絕路,全家老小一起燒炭自殺。因此,對此制度之檢討聲浪,長久以來一直不斷。
本案討債集團聲請之支付命令,因阿青不住在戶籍地沒收到,而法院以寄存(警局),並以債務人20天內未提異議為由,視同支付命令確定之判決,而對阿豪強制執行查扣薪水,對於毫不知情的阿青父子二人是何等的不公平。
邱顯智說,依德國法律,督促程序需債務人對支付命令和執行命令兩次均無異議,債權人始可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而我國實務界常發生債務人未收到支付命令,經過20天而確定之憾事,僅有一次申訴之機會,毫不知情就要揹債一世,合理嗎?
我國支付命令制度係繼受於德國,德國法上的督促程序經過檢討,已做相當程度之修正,遺憾的是,我司法院表示,每年聲請「支付命令」的案件有40萬件,其中無爭議的有30多萬件,堅持維持現行支付命令制度,拒絕接受修正草案。
實現轉型正義 需從體制內改革
當洪仲丘案、太陽花學運發生時,法界人士能夠立刻跟上這一波社運腳步,成了新一波社運的堅實後盾,也促成了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的出現。
在清華、交通兩所大學教授的支持與眾人的殷切期盼下,邱顯智日前宣布,明年將參選新竹市立委,他說,唯有具備專業知識,才能夠推動國會與司法改革,台灣的諸多社會問題並非只是個案,必須透過制度面改革真正做改變,他今日站出來參選,就是要成為無權勢人的依靠,從體制內改革。
雖無從政經驗,但他卻樂觀到不行,家人也支持他參選,邱顯智說:「不要因為在游泳池畔蛙鏡被偷,就戴起有色眼鏡看人,因為那樣就會失去與美好心靈事物認識的機會。」
每逢過年過節,他的辦公室內就會堆滿各種蔬菜水果,那都是受助者因為感恩而送給他的,他樂呵呵地笑稱是「今日農村」。他對人性永遠抱持著正面態度,爽朗的笑容洋溢臉上。◇
邱顯智律師小檔案 | |
出生年 | 1976年 |
現職 | 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新竹所律師 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 新竹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
學歷 | 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
經歷 | 關廠工人案義務律師 洪仲丘案義務律師 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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