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新術 法院「支付命令」淪幫凶

朱先生(中)表示,遭受詐騙風暴,他嘔到心臟病發作,動過重大手術,還在加護病房昏迷15天,幸好撿回一命。(記者李晴玳/攝影)
朱先生(中)表示,遭受詐騙風暴,他嘔到心臟病發作,動過重大手術,還在加護病房昏迷15天,幸好撿回一命。(記者李晴玳/攝影)

【記者李晴玳/高雄報導】

近年來,詐騙手法翻新,「支付命令」竟淪為歹徒行騙新工具!在高雄仁武經營土雞城的朱先生,4年前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要求償還吳姓、莊姓2男30萬元。朱以為詐騙花招不予理會,沒想到數個月後,法院竟強制查封其店面,並強逼「還債」19餘萬,面對突發變故,朱先生只盼訴諸法律能爭取公道。

朱先生與吳、莊2人素不相識,對其動機、行徑毫無所悉,經向法院聲請閱卷,才知道吳、莊兩人各自持5張由「朱」具名簽發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但事實上,他從未開過這10張本票。朱氣憤之餘,到刑事警察局請求鑑定,確認本票上的簽名及指印不是他本人,朱於是向2男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朱先生本以為可以撤銷債務,沒想到高雄地院仍拒絕撤銷支付命令,理由是朱尚未找到偽造本票的元凶,依法不得聲請再審;而吳、莊2人雖持有假本票,也因查無偽造實證,而獲不起訴處分。朱無計可施,只能看著土雞城被法拍,他說,自己嘔到心臟病發作,在加護病房昏迷15天,差點死掉。

律師劉哲宏指出,研究朱案後,發現歹徒只須透過重利集團取得空白本票等債權證明,再利用不法管道收集個資,即可隨機聲請寄發支付命令,只要對方未在20天內聲明異議,便可取得合法債權,此手法令人防不勝防。2010年到2014年間,吳等在全國各地法院聲請已逾100件,高雄地院占80件,核准率約八成。

朱先生14日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接下陳情書表示,未來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盡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

司改會並提出呼籲,盼高雄地檢署重啟朱案偵查,找出偽造本票的犯罪者;尋求合法有效的訴訟途徑,協助朱撤銷不當的支付命令,免其財產再遭執行;同時並要求盡速修法,改善法制結構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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