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交保生變 高院發回重裁
日前彰化地院裁定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其餘3名被告常梅峰、陳茂嘉、楊振義則以500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譁然。彰化地檢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2日以案情複雜、涉案人數眾多,且證人尚未全部訊問完,仍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頂新集團1年發生3次食安風暴,引發國人全民滅頂行動。不過全案只經彰化地院2度開庭審理後,便讓魏應充等4名罪行重大嫌犯,以1億到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令民眾相當不滿,彰化地檢也不服提出抗告。
全案經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案情複雜,被告人數又高達8人,且在頂新相關企業任職的證人也不在少數。因此原審在未訊問全部證人情況下,便認定被告魏應充等4人已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准予具保停押,尚嫌速斷。
高院表示,本案侵害公眾財產、影響國人身體甚鉅,魏應充等人被檢方以60次詐欺取財、2次販賣攙偽食品(修法前)、79次加重詐欺、1次販賣攙偽食品等罪起訴,犯罪次數眾多,面臨重典追訴,且仍有逃亡、串證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要求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相當樂見台中高分院的裁奪,希望發回地院重審時,法官能審酌相關事證,裁定被告等人繼續羈押,以讓後續案件能順利進行,檢方也會補強續押魏應充等被告的事證與理由。
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庭長則表示,尊重台中高分院的裁定,將會盡速排定庭期針對全案進行重新審訊與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