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二度抗告 魏應充維持3億交保
彰化地院裁定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交保,彰化地檢署不斷提出抗告,經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交保裁定後,10日下午彰化地院3度召開延押庭,延押庭在進行2小時後於6時半許休庭,法官評議至8時許,裁定魏應充維持3億元交保,限制住居,每日中午報到,其他3被告常梅峰、楊振益和陳茂嘉也維持5百萬交保,限制住居。
頂新製油公司涉嫌引進飼料油生產黑心食用油品,引發國內食安風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二度撤銷魏應充等人交保案;不過10日一早先開庭審訊相關被告與證人,直到下午4時20分召開延押庭,法官表示,裁定交保的理由包括檢方起訴事實非重罪,且檢方無法舉證被告的犯罪情節重大或可能因他案受重刑宣判。
彰化地院在上個月底將魏應充、常梅峰、陳茂嘉與楊振益等4人,以500萬到1億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引起各界譁然,經彰化地檢署提起抗告成功,被台中高分院撤銷「交保案」,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除了將魏應充的保釋金提高到三億,同樣讓四名被告交保候傳,而這次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交保,使得彰化地方法院二度召開延押庭審理,結果不出外界所料,認為延押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