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魏應充串證逃亡 彰檢二度抗告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以3億二度交保,彰化地檢署認為,提高保釋金不代表不會逃亡,同時恐有串證疑慮,因此該案被告均有羈押禁見的必要,6日二度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
彰檢在抗告書中提到,根據美國知名財經雜誌《富比士》(Forbes)雜誌公布資料,魏應州4兄弟資產合計美金86億元,為台灣第2富豪集團;故不論是原審原裁定1億元交保金,或更為裁定之3億元交保金,對於有美金20億元以上個人資產之被告魏應充,其實質上之拘束力仍屬不足。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這次法院裁定只是把交保金提高,除援用上次抗告理由,台中高分院並說明,對擁有雄厚資產的被告魏應充,即使提高交保金為3億元,實質上仍無法拘束被告不去串證。
黃智勇說,交保手段並無法遏阻魏應充等多名被告串證與逃亡之風險,被告仍有羈押禁見必要性,請求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更為適當、合法之裁奪,以符法令規範與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