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首例 高雄查獲騎士毒駕
為加速毒駕檢驗流程,警政署自20日起正式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執法。高雄市警察局當晚7時攔查可疑機車騎士,實施唾液快篩,呈現一級毒品陽性反應,成為新制上路後查獲毒駕首例。
過去警方攔查毒駕都是以驗尿為主,但檢驗結果需等待約兩週,緩不濟急。警政署會同交通部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20日正式上路,可以檢測苯二氮平類、大麻、依托咪酯類、愷他命、安非他命等七類毒品。
警政署指出,未來駕駛人如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現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2年;拒絕檢測者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後續均將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
據警政署統計,截至21日上午10時止全台唾液快篩檢測篩出10例陽性毒駕,首件案例在高雄出現。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員警20日晚間7時許在路上攔查一名懸掛假車牌行駛的機車騎士盧男,發現他手臂上疑似有施用毒品的針孔,當場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一級毒品陽性反應,依法舉發並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