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泰諾產品風險 嬌生被德州起訴
德州週二(10月28日)的訴訟指控,止痛藥泰諾(Tylenol)的前任和現任製造商嬌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和嘉安家護(Kenvue)公司,隱瞞泰諾與自閉症有相關性的證據。德州檢方請求法院禁止泰諾的欺騙性廣告在德州宣傳。
週二,德州檢察長派克斯頓(Ken Paxton)在該州的法院提起訴訟,指出「被告有權也有義務,根據重要的科學證據更改泰諾產品的警示標籤,但他們沒有這樣做。」
有研究發現,孕婦服用泰諾或其他形式的「對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或稱乙醯胺酚),可能增加嬰兒罹患「自閉症類群障礙」(ASD)或「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風險。其中一篇研究2019年發表在《美國醫學雜誌.精神病學》(JAMA Psychiatry)上。
90多名研究人員在2021年的聲明中指出,該研究及其他相關論文表明,應該警告孕婦不要隨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
「對乙酰氨基酚」是常用的退燒、止痛藥成分。在台灣或香港常見的藥名為普拿疼、撲熱息痛;在美國最常見的就是泰諾。
週二的訴訟指出,生產泰諾數十年的嬌生公司選擇不向消費者發出警告,反而透過其實際擁有的「BabyCenter」網站等管道,來宣傳泰諾的安全性。
嬌生分拆子公司應對訴訟
2022年,嬌生將泰諾的生產部門分拆,成立了一家名為Kenvue的新公司。派克斯頓在訴訟中指出,「此舉旨在保護嬌生公司的資產,使其可以規避未來的法律賠償損失」,以防孕婦服用泰諾後,孩子出現自閉症或過動症,從而成功訴訟。
Kenvue的發言人強調,「全球醫學界普遍承認對乙酰氨基酚的安全性」。
目前,與此相關的一起上訴案定於11月進行口頭辯論。現行泰諾標籤仍未包含任何與自閉症或過動症有關的警示。不過,聯邦官員近日表示,將更新藥品標籤,並已通知醫師「有證據顯示兩者可能有關聯性」。
《大紀元時報》獲得的一封2018年的內部電子郵件中,嬌生的一名高級科學家在討論關於泰諾與神經發育問題時曾寫道,「這些證據的分量開始讓我感到沉重。」
嬌生未就訴訟置評。不過,Kenvue的發言人在致《大紀元時報》的電郵中表示,公司將「積極應對這些指控,並依照法律程序自我辯護」,並認為這些訴訟「缺乏法律依據與科學支持」。
該發言人表示,「我們建議孕婦在服用任何非處方藥(包括對乙酰氨基酚)前,應諮詢專業醫師」,並指出這點已明確標示於泰諾產品標籤上。
檢:讓製藥商負起責任
派克斯頓要求法院,禁止嬌生公司和Kenvue在德州欺騙性的宣傳泰諾產品,責令這兩家公司銷毀所有將泰諾描繪為「孕婦可安全使用」的廣告資訊,並依德州消費者保護法對這兩家公司每項違規行為處以1萬美元罰款。
派克斯頓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大型製藥公司為了牟利,不顧風險、誤導大眾,「這是對美國民眾的背叛」,「這些公司幾十年來一直在撒謊,明知危及數百萬人的生命,卻中飽私囊」。
嬌生公司在明知後果的情況下,仍試圖透過轉移資產逃避責任。派克斯頓表示,「讓製藥巨頭為傷害民眾的行為負責,是讓美國恢復健康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