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型光電板惹議 環境部:研議納入環評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近期光電板爭議頻傳,從7月颱風丹娜絲造成逾10萬片光電板毀損,到近日烏山頭水庫浮動光電板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會影響水質。環境部17日表示,將針對太陽光電環境評估制度展開研議,確保綠能發展須以環境保護為先,將以科學證據、公開透明為原則,強化制度與監測。

環境部表示,近期已啟動修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月新增太陽光電位於環境敏感區及山坡地必須進行環評,至於水面式(浮動式)光電板,美、德、日、韓等多數國家並未明定應實施環評,台灣可率先訂出明確標準。近期已函請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環保團體,在10月底前提出修法建議,後續將加速辦理。

環境部表示,7月14日至9月8日針對嘉南地區滯洪池(含新庄等)完成5次抽驗,僅少數點位的砷、錳略高,研判與自然背景值相關,整體數據遠低於法規標準,未見汙染風險。社群關注新庄滯洪池附近的「紅色積水」,經現場查核,應是土壤腐植酸所致,非光電設施滲流;災損光電板與浮具均已清除,檢測資訊已在專區公開。

近日烏山頭水庫的檢測結果,雖然天然有機質可能對比色法造成一定干擾,但各項指標物質多為微量、接近偵測極限,符合飲用水相關標準。近5年水庫透明度介於1.4~1.8公尺,屬台南各水庫前段水準,設置光電設施後未有明顯變化。

環境部指出,目前已於阿公店與烏山頭水庫的上、下游及左右側設點實測,1、3月完成採樣並分析12項重金屬含量,均符合飲用水源的水質標準,並對光電板破碎後進行溶出與浸漬等情境的試驗,皆符合標準。

面對外界對太陽光電有諸多不信任與質疑,環境部說,將結合專業研究者,蒐集各國相關探討與政策制定,就土地利用與地形地貌、水文水質與水環境、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氣候與微氣象、全生命週期的能源與碳效益、社會影響與人文景觀、施工噪音與擾動、退役回收與長期監測等八大面向,啟動太陽光電對環境衝擊的研究,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決策依據。

環境部強調,在再生能源推動與環境保護之間,政府將以科學證據、透明公開與社會溝通為原則,持續研議精進環評認定標準,並以常態監測與情境試驗來確保水質與生態安全,同步推動長期追蹤與回收機制,確保綠能發展須以環境保護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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