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廠商、浮報經費 前花蓮文化局長遭起訴
花蓮縣前文化局長吳勁毅被控藉標案圖利廠商、虛報動土等法事費用,檢方查出他在將軍府園區未取得使用許可前,即以試營運名義提前讓廠商營運獲利63萬餘元;另多次利用文化局相關標案,親自或指示下屬安排特定廟婆舉辦法事,並浮報費用以清償債務,依貪污罪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花蓮縣文化局2023年3月間辦理「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將軍府園區)」委外經營管理標案,吳勁毅在該園整修後尚未取得使用許可時,即以「壓力測試」、「試運轉」等名義,讓得標廠商提前營運,獲利63萬餘元。
其次,吳勁毅在文化局長任內,多次以文化局發包工程需按照民俗請法師巡視、辦理超渡法會、祭拜地基主及開工、上樑、竣工等儀式為由,自行或指示文化局人員聯繫古姓廟婆,安排法師湯男到場主持法事,並依古姓廟婆報價,將原本約5至6萬元的法事費用,虛報為8至9萬元,浮報的款項則用來扣抵吳勁毅私人積欠該宮廟的債務。
此外,吳勁毅也涉嫌把局長公務車挪為私用,不論是就醫、去露營、游泳都使用公務車,甚至還大方借給友人使用。
花蓮地檢署偵結,認定吳勁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行使登載不實公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同案共犯曾姓科長、古姓廟婆也都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