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共諜案4人判決出爐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前)判刑10年。(中央社)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前)判刑10年。(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等人淪為共諜、洩漏國家機密案,認定4名被告所刺探、收集、洩漏的資料,涉及國家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重要情報,使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作為。北院宣判,黃取榮遭判刑10年、何仁傑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

檢方起訴指出,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2003年赴中國經商賣茶葉並就讀暨南大學時,先後結識中共中央軍委會「小吳」、「小陳」等2名情報人員,後於2017年間遭吸收成為共諜,在手機中安裝以「五子棋」為名的資料傳輸軟體,依指示返台蒐集我國政治情資。

黃取榮先於2022年吸收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取得吳釗燮與友邦使節或外賓談話紀錄、台美貿易倡議架構,以及針對友邦斷交後的緊急應變措施等機密,透過「五子棋」傳送給中共情報人員。

隔年,黃取榮又吸收身為同黨資深黨工好友邱世元,邱世元為賺取報酬,便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好友吳尚雨打聽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出訪及選舉行程;吳尚雨疑不知背後的中共勢力,為展現能力、基於交情而交付對方相關資料共5份。

資深黨工收取共諜報酬

北院計算,黃取榮、邱世元從中共情報人員手中取得工作費、三節獎金等分別合計497萬7,500元、221萬6,924元;2人利用親友在中國的帳戶收款後,再透過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以地下匯兌方式把款項輾轉匯回台灣。

北院審酌,黃取榮等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的重要性,而他們所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的資料,涉及國家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重要情報,嚴重危害國家外交安全,助長中共推動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作為。

黃取榮否認犯行 北院重判十年

北院審結後,認定黃取榮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防制法》等3罪;何仁傑則犯洩漏與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考量2人均始終否認犯行的態度等因素,分別判刑10年、8年2月。

邱世元則因犯為大陸地區刺探及收集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洗錢等2罪,合議庭考量他坦承全部犯行、且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將他判刑6年2月;吳尚雨也坦承犯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判刑4年。

此外,黃取榮等4人另涉《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因屬二審管轄案件,高檢署已於今年6月10日與北檢同時起訴,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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