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牆下載他人個資 甘肅男被判3年

甘肅省隴南市一名男子因使用「翻牆」工具登錄境外通訊軟體Telegram(電報),瀏覽並下載他人發布的個資,近日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該案引發外界對中共當局加大打擊「翻牆」行為及境外社交平台使用的關注。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6月26日發布的判決書,被告人張某於2023年10月經境外網路進入Telegram多個中文頻道,瀏覽並獲取他人姓名、電話、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並將部分擷圖保存、轉發,被認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據檢方指控,張某於2023年11月23日使用個人電腦「翻牆」登錄Telegram,並在公共頻道中下載包含中國公民個資的電子表格,統計信息達2萬4,581條。2024年2月24日,張某再次下載了包含100組公民手持身分證照片的文件夾。儘管法院最後採信的數量遠低於檢方指控,仍對張某作出判刑3年,緩刑3年,罰款2千元(人民幣,下同)的判決。
河北一位資深網路工程師鄒先生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從判決內容看,張某僅瀏覽了公開頻道中的數據並下載保存,並未將個資用於非法用途。「警方可能是依據張某設備中的瀏覽紀錄緩存,認定其非法獲取個資。警方這種處理方式顯示,哪怕只是點擊或查看公開內容,也可能觸法。」
湖南執業律師劉先生對《大紀元》表示,張某案顯示,中共警方已將「翻牆」後在境外平台的瀏覽和下載行為納入國內執法範圍,體現出類似「長臂管轄」的執法邏輯。「對警方而言,不論你身在境內還是境外,只要接觸了他們認為『不該看的』內容,便可能追責。」
有法律學者指出,該案反映出中共在「數據安全」與「網路主權」名義下,司法認定的邊界不斷拓展,普通用戶在不知情下即可能觸法。一些人權觀察人士也警告,中共有關「資訊犯罪」的界定越來越模糊,將「查看資訊」與「非法使用」混為一談,為警方執法提供了極大的裁定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