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動刪瑤」換領銜人失敗 罷瑤團體提行政訴訟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宣布退出,罷團「地動刪瑤」申請更換領銜人,因未獲第一階段提議人過半數同意而失敗,未來恐無法送件。罷免召集人賴苡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一階提議領銜人不能代表二階連署,盼法官能暫時處分允許送件。
賴苡任1日指出,中選會的立場是根據《選罷法》第80條第3項,載明須有領銜人才可送件,基於整個行政設計,以及第一、第二階段表格的設計不同,統法第81條第3項卻又規定提議人不能成為第二階段連署人,而當領銜人身為第一階段提議人時,在這樣的情況下,領銜人並非第二階段連署人,何以代表有更大民意的連署人去送件?
由於6月7日是連署送件最後期限,賴苡任強調,這是台灣選舉史上首次在罷免案當中有行政法院受理暫時處分案,若開庭未能及時作出暫時處分,或北高行依舊認為需由領銜人送件,後續將再與原領銜人溝通,目前罷瑤二階連署份數仍剩5千件,希望能努力衝破門檻。
中選會5月30日回應,該會29日接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通知,賴苡任向中選會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保全程序,擬於6月3日先召開調查程序庭,待收到函文後,依例將由中選會同仁代表機關出庭。中選會指出,罷免團體與其他各種團體相同或相似,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就是罷免團體「法定代表人」,不論是提議或連署皆應由領銜人為之。
此外,中選會強調,有關罷免案涉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保全程序案件,並非史上首例,以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為例,韓國瑜2020年就曾向北高行提出要求中選會停止執行審認該罷免案通過二階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