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移動權入法?交部:研議做更好

立委林月琴、許智傑舉行記者會。(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月琴、許智傑舉行記者會。(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立委林月琴、許智傑8日和民團、學者舉行記者會,針對高齡者交通問題,要求交通部及衛福部應確實調查,掌握各地區高齡者的交通需求,建構替代交通網絡,並強化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與相關的支持性補助措施。此外,交通部亦應針對高齡肇事因素與違規情形進行完整分析,優化包含路口設計與照明、標誌標線規劃、運輸場站通用設計等基礎設施。

林月琴指出,65歲以上高齡駕駛肇事案件持續創新高,整體案件量自2020年的6萬餘件成長至2024年的8萬餘件,統計顯示近五年平均每天約184位長者因交通事故而受傷或死亡,每年約6萬7,060人,突顯國內高齡社會交通運輸系統的不足及不安全。

因此,林月琴提出四點建議,分別是精進能力評估與駕照管理、強化教育訓練與交通資訊、建構完善替代交通網絡、優化交通基礎建設。

建議比照外國強化換照制度

許智傑指出,目前換照制度,台灣目前規定75歲後每3年換照一次,日本70歲以上、韓國與新加坡65歲以上、英國70歲以上,丹麥更仔細規範70歲以上每4年、71歲以上每3年、72-79歲每2年、80歲以上每1年等,台灣的規範相對較為鬆散。

許智傑表示,他國針對特定高風險有肇事紀錄的對象,更有諸多規範,如法國對特定疾病駕駛人限定駕照效期;德國若有肇事紀錄,會限制駕車,還得提出體檢證明。

民團籲保障高齡者移動權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祕書長張淑卿認為,政府應積極推動經濟實惠、無障礙、具彈性的運具,如社區接駁車等,並提高低底盤公車的普及率,發展適合高齡者搭乘的交通載具,讓停駛駕照的長者也能繼續自由移動。

張淑卿建議,將高齡者的移動權明文納入《老人福利法》修法範疇,並由中央政府每年編列專案預算,系統性推動相關配套措施與載具佈建。

優化道路設計降低事故風險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吳昆峯指出,隨著年齡到了某個程度,長者的視力及認知功能都會下降,因此簡化車流動線、簡化及放大路上的標誌與號誌等,就可以降低長者因視力及認知功能退化所可能導致事故的機會。

此外,吳昆峯提到,長輩們一定有就醫需求,若是自行開車或騎車前往,以致於於往返醫院途中發生事故。若是親屬接送,停車需求與接送長者的臨停需求卻往往無法被滿足,這些都不是一個友善的高齡社會交通運輸系統該有的樣子。

交通部代表表示,高齡者換駕照每個國家管理年齡切入點不同,台灣規定75歲後每3年換照1次,也做了很多討論,民團提的建議會和公路總局做滾動式檢討;至於移動權保障一直有在改善,但會檢討還能怎樣做得更好、更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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