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禁加味菸成效 民團打零分

《菸害防制法》新法修正、實施將屆滿兩年。民團7日公布體檢結果,其中禁止加味菸品項目列為零分,呼籲政府改進。國健署長吳昭軍透露,首家加熱菸申請案的審查期限將在4月到期,審查結果可望在期限內公布。
《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22日實施屆滿兩年,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以及加熱菸未經上市前審查而在市面販售屬違法,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至今仍無加熱菸產品通過審查而合法上市。
台灣拒菸聯盟7日邀集多個民間團體代表,體檢衛生福利部當初公布的七大修法重點,其中有一項零分,法令規定項目為「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九成都是使用加味菸品。雖然衛福部預告禁止27項口味的添加物,但難以防止加味菸推陳出新。她表示,應依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及歐盟法令,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的加味菸。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表示,國際研究指出,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的盛行率是成人的兩倍,最令人忌憚的就是「加味的加熱菸」,對年輕人更有致命的吸引力。
依據目前加熱菸審查狀況,已有11家業者提出申請,其中6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國健署長吳昭軍7日證實,首家加熱菸申請案的審查期限將在4月到期,審查結果可望在期限內公布。這將是《菸害防制法》修法後,首個進入最終決議的加熱菸案。審查結果可能有兩種情況,若審查通過的業者獲得核准,可依規定準備產品上市,但仍須符合包裝、標示等法規要求;若審查未通過,業者仍希望申請時,需重新申請,包括文件審查與實質審查,並重新計算審查時程。◇
【吸菸有害健康】